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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通過“兀蘭命案上訴”挑戰法律 高文雙屍案凶手申請參與被駁回

2021 年 8 月 17 日 Flanker

被判處死刑的兀蘭雙屍三命案件被告提上訴,高文雙屍案凶手伊斯幹達也要“插一腳”,今早(8月16日)向最高法院申請參與上訴案,好讓他挑戰有關謀殺罪刑罰的法律,但被三司駁回。

現年42歲的前高級警曹長伊斯幹達是轟動一時的高文雙屍案的被告,在五年多前被判謀殺罪名成立和強制性死刑,至今未被正法。

他早前上訴至最高法院上訴庭但被駁回,向總統申請特赦同樣沒有成功。一般上,當特赦申請被拒絕後,死囚會在幾周至兩個月的時間內上絞刑台。不過,伊斯幹達之後提出“九大投訴”,要求新加坡律師公會檢舉在審訊期間代表他的六人律師團;就這樣,他被執行死刑的日期又被延後。上個月,最高法院上訴庭正式駁回他要求檢舉律師的申請。

伊斯幹達今早通過代表律師拉維,向上訴庭三司申請參與另一起謀殺案的上訴。

前房地産經紀張錦興(46歲)于2017年1月20日上午在兀蘭組屋住家內,先後掐死身懷六甲的妻子鍾佩珊與女兒張梓甯。他在去年11月被判謀殺罪成和接受強制性死刑,目前在等候上訴案的審理。

律師拉維指出,伊斯幹達希望能參與張錦興的上訴案,好讓他通過律師,針對我國刑事法典的謀殺條文提出看法。辯方認爲,現有的法律沒有給予法官自主權,讓法官在審理涉及刑事法典第300(a)條文謀殺罪的案件時,選擇是否判被告死刑或其他刑罰;同樣的,法官也無法判一名誤殺案被告死刑。

不過,三司指出,伊斯幹達已耗盡所有上訴途徑,他無法單是因爲想提出一些法律立場,就參與其他被告的上訴案,兩起謀殺案的案情也不一樣。爲了搶奪錢財還債,伊斯幹達于2013年7月10日在高文一帶的私宅,用刀子將修車廠老板陳文新殺害。陳文新的兒子陳志雄不巧上門,慘遭狠捅17刀後,被伊斯幹達駕車拖行一公裏至高文地鐵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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