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新加坡公司的雇主,每年的3月1日之前,要爲在新加坡工作的員工准備IR8A表格以及附件 8A, 附件8B或者IR8S表格 (若適用),並上報給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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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又有新調整, 2021年的全年雇員人數爲5名或以上(2020年爲6名或以上),或以“電子方式申報員工收入的通知信”的雇主,必須以電子方式將員工收入資料提交給新加坡國內稅務局。
2022年3月1日前,若您的公司員工人數爲5名或以上,一定要根據新加坡國內稅務局提交相關的表格,報告員工的收入。
友情提醒:若不按規定上報相關資料,雇主將會被處以不超過1000新元罰款,若雇主不繳納罰款,將會處以不超過6個月的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