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讀者小時候犯錯,屁股上都挨過父親用藤條或者樹枝狠狠地那麽幾下。事實作爲一種懲罰,打屁股在世界各地的文明當中,均有悠久的曆史,比如中國古代的庭杖,歐洲和中亞的鞭刑等等,不過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出于人道角度考慮,這種體罰被絕大多數政府正式取締,然而花園城市新加坡卻保留著傳統,新加坡的鞭刑如同這座城市的幹淨整潔有秩序一樣,給全世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新加坡鞭刑究竟怎麽樣?真的有那麽恐怖?就讓我們好好來看一下吧!
新加坡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而鞭刑又是印度王朝的傳統刑罰,在英國殖民期間未曾廢除,新加坡當時處于海峽要道,龍蛇混雜,犯罪率極高,因此英國統治者決定將鞭刑引入新加坡。不過1965年8月9日,新加坡獲得獨立後,即便它的發明者印度也廢除,卻依然在使用這項刑罰。新加坡也成爲了世界上爲數不多有著體罰措施的國家。
按照新加坡法律規定,接受鞭刑的犯人要滿足哪些條件呢?首先是是18歲到50歲的成年男性罪犯,而且必須要通過體檢,有高血壓或者心髒病或者是家族中有心髒病和其他可能會影響到健康的遺傳病史的人員才能夠豁免。
而罪犯無論情節嚴重,最多只會判24鞭,鞭刑的目的主要用于懲戒,因此死刑犯是不會判罰鞭刑的。以上的這些限制確保了罪犯們在行刑時的安全,那麽接下來,他們就要享受最爲極致的痛苦了。
作爲人身體的一部分,屁股擁有發達的痛覺神經,同時造成永久性傷害的風險也最低,這裏也就被新加坡政府選爲了“重點打擊的對象”,刑鞭有著明確的規定,長1.2米,粗1.3厘米(半英寸)。在行刑前,刑鞭會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強柔韌性。
爲什麽這麽做呢?監獄局的解釋是因爲幹燥的刑鞭在行刑的時候容易斷裂,而行刑者各個都是身材高大,肌肉魁梧的壯漢,有些是搏擊或者是武術高手。
這並不要擔心鞭刑的獄警是否會刻意報複的問題。按照法律規定,他們必須全力出手,新加坡前監獄局局長郭士力1974年在記者招待會上說:“……執行鞭刑時,行刑獄警用的是全身的重量,而不僅僅是臂力。他緊握刑鞭,掄圓胳膊,以腳爲支點轉半個圈,重重出手。
那麽鞭刑的感覺如何?鞭刑一般是統一執行,犯人在監獄當中先要進行的體檢,然而排成隊在鞭刑室外進行等候。
執刑現場並不允許參觀,然而卻並沒有采取隔音措施,因此鞭子狠狠甩下去産生的音爆聲,還有犯人的慘叫聲,都能夠清晰無比的傳入沒有接受刑罰人們的耳朵裏面。這顯然又是一場酷刑。而根據挨過鞭刑的囚犯回憶,一輩子都無法忘記這種懲罰,他們很難撐過兩鞭子,當一鞭下去,感覺整個人都陷入了瘋狂,臀部如同燃燒一般,而等到第二鞭,整個人的意識就變成了空白,只剩下混沌的痛苦……
接受過鞭刑的人,屁股上會留下十分深的疤痕,永遠都不能消除,爲此很多人甯願多坐上幾年牢,也不願意接受鞭刑,而適用于鞭刑的罪名也十分廣泛,包括公共設施的故意破壞、挾持人質,非法金融交易、搶劫、販毒等30多項輕重罪行,都能被判以鞭刑,2007年,曾經有6404名本國或者他國男性因爲在新加坡犯法而被迫行刑。這也使得新加坡成爲了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接受過鞭刑的人,屁股上會留下十分深的疤痕,永遠都不能消除,爲此很多人甯願多坐上幾年牢,也不願意接受鞭刑,而適用于鞭刑的罪名也十分廣泛,包括公共設施的故意破壞、挾持人質,非法金融交易、搶劫、販毒等30多項輕重罪行,都能被判以鞭刑,2007年,曾經有6404名本國或者他國男性因爲在新加坡犯法而被迫行刑。這也使得新加坡成爲了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新加坡的鞭刑,一直是它飽受爭議的一點,尤其受到了歐美國家的廣泛譴責,認爲這很不人道,國際組織大赦國際堅決譴責這種刑罰,曾給新加坡政府寫信希望廢除鞭刑。
但是新加坡市區行政長官卻認爲:“我相信,對付目前在新加坡泛濫的某些罪行,在司法中使用‘鞭打’是必要的……對那些環境惡劣,赤著雙手混飯的人來說,監獄生活未嘗不惬意……只有鞭打才能産生實在、長久的效果。”新加坡國民支持鞭刑的人同樣不在少數,對此,你怎麽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