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們注意了!
勞資政三方呼籲所有雇主效仿政府部門的做法,規定未接種疫苗的雇員接受定期檢測,檢測次數可參考衛生部的准則,也就是每星期兩次。
針對職場接種策略發布的新指引,雇主可向工會咨詢,針對已接種和未接種的雇員采取差異化的管理措施。
未接種疫苗的員工需要定期接受檢測!
根據新指引,未接種疫苗的員工,在參加公司主辦的活動時,需要接受活動前檢測,或減少活動的小組人數,尤其是需要摘下口罩的活動。
雇主可以繼續通過定期檢測的方式,委派未接種疫苗的員工執行高風險的工作,也可以決定是否讓他們調職,擔任風險較低的職務。
之前的規定並沒有如此細化到工作環境中,更多的是堂食和公共場所的管控比較嚴格。
實際上,這麽做的目標就是要確保員工和職場的安全。隨著新加坡接種疫苗的比率越來越高,政府也已開始重新開放經濟。
另外,雇主也可以自行推出其他措施,不過一旦出現糾紛,他們必須提出合理的理由,證明有關措施對業務是必要的,可更好地保護所有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不過,接種疫苗與否不能成爲影響員工去留的因素。
人力部強調,不論在什麽情況下,雇主都不能單憑雇員是否已接種疫苗,決定解雇或恫言解雇員工。雇主也不可在沒有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長期要求員工放無薪假。
但是因爲定期檢測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的成本,有的公司可能會優先考慮雇傭已經接種疫苗的員工。
相關規定也指出,雇主今後可要求符合病疫苗接種條件但不這麽做的雇員承擔定期檢測的相關費用,並將他們排除在新冠相關的醫療福利外。
雇主可以要求雇員申報疫苗接種狀態,采納接種或定期檢測計劃的雇主也可要求雇員出示接種證明,拒絕配合的雇員將被列爲未接種疫苗人員,並且需要承擔相關費用。
這些費用包括檢測費和隔離期間的住宿費,可從雇員的工資直接扣除。
另外,未接種的雇員如果確診,他們可能會比已接種者更遲才能出院,履行居家通知等行動限制措施的時間也可能比已接種者更長。如果符合醫學條件接種疫苗但未這麽做的雇員遇到這類情況,雇主可要求他們爲額外的住院期或隔離期申請年假,甚至無薪假。
雇主也可以選擇把這類雇員排除在新冠相關的醫療保險項目外。
接種疫苗與否相信在未來會與更多的政策相關聯,如果大家身體條件允許,可以考慮盡快接種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