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醫療領域的7000多名女性回教制服人員,將涵蓋在從調整後允許戴頭巾的制服政策中。
衛生部昨天發文告說,頭巾是公共醫療服務領域制服的附加配飾。各公共醫療機構將發出更新後的著裝守則,並准許制服人員戴頭巾。
著裝守則將以衛生部委任的執行指導委員會和臨床咨詢小組所制定的執行和臨床准則爲依據。
由公衆、社區護理、私人醫療領域、保健服務雇員聯合會(HSEU)、回教保健專業人員協會和新加坡回教理事會等代表組成的委員會是在今年4月至8月,與來自不同專業和宗教背景的傳染病專家、工會、護理界領袖、回教社群領袖和保健業人員展開咨詢後,完成准則。
衛生部說,經過深入的咨詢工作後,准則已仔細並嚴肅考慮回教女性保健業員工希望戴頭巾,同時也保障和維護了護理、職員的職業安全和健康、病患護理標准和感染防控等需求之間的中立。
執行指導委員會主席、衛生部副常任秘書許庚偉醫生說:“我們在制定准則的過程中廣泛征集不同種族和宗教醫療業員工的看法,也咨詢了臨床專家,並考慮到其他國家醫療場合戴頭巾的現有做法。我有信心,所有醫療保健領域職員將繼續秉持專業精神,履行看護職責,並繼續保持感染控制的高標准。”
人力部也發聲明中說,私人醫療業者無須強制遵照公共醫療領域更新後的制服政策,但當局仍鼓勵它們參考。
“私人領域雇主應繼續制定與員工工作性質或運作和安全要求相符的制服或著裝要求。如果穿戴宗教服飾與這些要求不符,雇主必須與員工和應聘者溝通並清楚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