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勞資政三方針對工作場所的疫苗接種方針發布的最新准則,雇主可以要求雇員申報疫苗接種狀態,采納接種或定期檢測計劃的雇主也可要求雇員出示接種證明,拒絕配合的雇員將被列爲未接種疫苗人員,並且需要承擔相關費用。
雇主今後可要求符合冠病疫苗接種條件但不接種的雇員承擔定期檢測的相關費用,並將他們排除在冠病相關的醫療福利外。這些費用包括檢測費和隔離期間的住宿費,可從雇員的工資直接扣除。
另外,未接種的雇員如果感染冠病,他們可能會比已接種者更遲才能出院,履行居家通知等行動限制措施的時間也可能比已接種者更長。如果符合醫學條件接種疫苗但未這麽做的雇員遇到這類情況,雇主可要求他們爲額外的住院期或隔離期申請年假,甚至無薪假。
雇主也可以選擇把這類雇員排除在冠病相關的醫療保險項目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