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涉嫌濫用警方的移動數據終端機,找出被捕女子資料,25歲警曹被指事後聯絡對方開條件,只要女子跟自己交往,他就可以協助“處理”她面對的毒品相關案件。不料打錯如意算盤,非但被女子一口拒絕,今早(9月2日)還被控上國家法院,面對三項罪名。
貪汙調查局發出文告,指一名警曹于2019年11月2日在沒被授權的情況下,擅自進入警方系統索取一名被捕女子的資料。
同年12月8日,警曹被指擅自與該女子聯絡,把警方行動時拍下的照片泄露給對方。警曹也在同月問女子是否願意跟他交往,若對方答應,他可幫忙處理她涉及的毒品相關案件,但對方拒絕。
現年25歲的警曹張肖恩(Teo Sean)今早被控三項控狀,抵觸的法令包括濫用電腦法令、官方機密法令,以及防止貪汙法令(Prevention of Corruption Act)。
根據控狀,被告于2019年11月2日,通過移動數據終端機(Mobile Data Terminal)登錄警方聯系通訊系統CUBICON II,取得一名被捕女子的資料。
隔月8日,被告約女子在裕廊西第61街第650B座組屋附近的遊樂場見面,並把警方11月2日行動中拍到的一張照片出示給對方看。
被告也在同月詢問女子是否願意做他女友,並稱若她答應,他可以幫忙處理她涉及的毒品相關案件。
被告面控後表示要請律師,目前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案展9月30日再度過堂。
被告今早身穿黑色T恤、戴黑框眼鏡出現在國家法院。他面控時木無表情,全程不發一語,過後表示要請律師,需要多一點時間,獲得法官首肯。
貪汙調查局強調,我國對貪汙及其他犯罪行爲采取零容忍態度,若公務員濫用職權,有損公務員聲譽,也將面對嚴厲懲罰。
任何觸犯官方機密法令者,若罪成將面對2000元罰款,以及坐牢長達兩年。
另外,貪汙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罰款高達10萬元,或最長五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至于抵觸濫用電腦法令,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罰款高達5000元,或坐牢長達兩年,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