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了一些時候,新加坡交易所終于推出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的上市框架。雖比預期晚,但市場人士認爲遲到總比沒到好,新交所仍有機會吸引一些小而美的公司上市。
新框架前天(9月2日)公布、昨天生效,看似推展迅速,但據一名市場人士說,他原本預期新交所在兩個月前就公布新的上市條例。
新交所首席執行官羅文才今年2月接受彭博社訪問時首次透露,針對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ies,簡稱SPAC)的公衆咨詢將在首季展開,最快可能今年內便有SPAC在本地股市挂牌。
自羅文才講話到新交所公布SPAC上市條例的這段期間,本地一些符合新科技、新經濟類型的高增長公司,已紛紛計劃通過SPAC到美國上市。
不必觊觎巨型獨角獸
這包括東南亞科技獨角獸Grab、房地産公司PropertyGuru及電子商務公司Carousell等;有意在納斯達克上市的Grab,交易估值高達400億美元(約537億新元)。
新交所與這些科技獨角獸是失之交臂嗎?新交所更早推出SPAC上市框架就能留住這些公司?或許不見得。
以PropertyGuru爲例,它在2019年籌劃上市時已經不考慮新交所,而選擇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盡管計劃夭折,PropertyGuru琵琶別抱的對象依然不是新交所。
新交所推出的SPAC上市框架,將首要條件的最低市值要求從原先建議的3億元,減半至1億5000萬元,獲得市場人士一致贊好。原因無他,而是認清事實。
私募股權投資公司Novo Tellus創辦人陸偉山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如果按照最初建議的3億元,SPAC並購的目標公司規模至少10億元。“比較大型的公司大部份選擇到美國上市,新交所推出的框架可以滿足較小型公司的需求。”
其他東南亞市場已加入戰局
淡馬錫控股旗下創投公司祥峰控股(Vertex Holdings)總裁蔡其樂也說,規模至少五六十億美元的公司都會直接去美國上市。
新交所上市公司的總市值大約是6800億美元,納斯達克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總市值高達19萬億美元。
小池養不了大魚,這是莫可奈何的事。正如蔡其樂說的,如果一直聚焦這些巨型獨角獸,恐怕畫錯重點。
規模10億元左右、在東南亞市場擁有不錯發展潛能,技術也不錯的公司,是新交所較可能吸引的對象。
蔡其樂雖樂見新交所更早推出SPAC上市框架,但他也說:“亡羊補牢,未爲晚也”,因爲新交所的競爭對手已不只是香港交易所。
最明顯的例子是印度尼西亞。印尼交易所雖未允許SPAC上市,但近期完成對上市條例的全面修訂,爲電子商務平台Bukalapak、私召車平台Gojek與電子商務平台Tokopedia合並成立的GoTo集團上市而鋪平道路。
Bukalapak的投資者包括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和微軟(Microsoft)等。它7月份展開的首次公開售股是印尼逾10年來最大宗的IPO,成功集資約15億美元。
除了降低市值要求獲得市場認同,新交所此次推出的框架也普遍被認爲在吸引保薦機構和保護投資者方面,取得良好平衡。
連向來擔心新交所放寬上市條例可能影響企業治理水平的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副教授麥潤田也這麽認爲。他指出,至少90%的IPO收益是被托管的,投資者面對的下行風險有限。較大風險可能來自SPAC完成並購交易,借殼上市的公司發生問題。
這份在蔡其樂口中可獲得“A”的上市框架,能否如羅文才所願今年內便有SPAC在本地上市,市場也很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