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已婚男子搞外遇生下女兒,“小三”被指不滿女兒被“正宮”領養,涉嫌在九個月內32次在社交媒體貼文騷擾對方。“正宮”今早(9月14日)供證時哭訴“身爲女人一開始沒法接受丈夫有私生女,但既然孩子已經進入家門,會把她當自己的孩子看待。”
現年43歲的被告面對一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指她在2019年12月10日至去年8月23日期間,在面簿和Instagram上傳32則貼文,騷擾一名女子和其丈夫。被告不認罪,案件昨天開審,今早續審。
爲了保護孩子的身份,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露她的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正宮”今早供證時表示,她與丈夫結婚28年,育有一對現年26歲和24歲的兒女,一家四口和兩名女傭同住在一座私宅。
丈夫在2013年11月突然帶了一個女童回家,並坦承自己在夜店結識被告,被告後來生下一女,指他是女兒的生父,要挾他與妻子離婚,否認會上門鬧事。
據丈夫了解,被告之前曾與其他男子有一腿,因此不確定自己是否是女童的生父,但女童當時遭被告抛棄,丈夫因此帶女童回家。
“正宮”一度流淚地說:“身爲女人,誰都沒有辦法馬上接受這種事,但既然孩子已經進入我的家門,我會把她當成自己的孩子看待。”
不過,被告後來報警指女兒被強奸和綁架,“正宮”和丈夫隔天把女童帶到警局交給被告,但被告接著再次指丈夫強奸女兒,更把女兒送到醫院檢查。醫院當時認爲被告可能有精神問題,因此送她到心理衛生學院。
“被告當時要把女兒交給她的父親照看,但我的丈夫不同意,我已決定要領養她,因此入禀家事法院,並從2013年取得女童的照顧與看管權,去年完成領養手續,女童至今已九歲。”
案件今午續審。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9月15日《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