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發生的一起燙死男童案在昨天(9月7日)有了最新的進展。控方針對這起慘案提出上訴,希望能夠推翻之前所判的27年有期徒刑,改爲無期徒刑。
案件始末 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發生在2016 年的10 月15 日至 22 日,一名5歲男童在一周內居然被他的親生父母故意燙傷4次之多。這對現年29歲的年輕夫婦利茲萬(Ridzuan Mega Abdul Rahman)與妻子阿姿琳(Azlin Arujunah)在2011年生下了男童,後將他寄養在別人家裏;直至2015年,夫婦倆才將他接回來。 幼小的男童並沒有享受到多少來自家庭的溫暖。庭審記錄顯示,自2016年7月起,男童便開始遭父母虐待。夫婦倆用鉗子、掃把、衣架等物品毒打他,還多次用熱水潑燙他,並將其關在貓籠內。
(示意圖,圖片來源于網絡) 在2016年10月15日至22日間,兩人輪流從廚房取熱水,然後潑在男童身上,最多一次竟達10杯。爲了“懲治”兒子,夫婦二人多次將熱水潑灑在他的胸前和臉頰。男童小小的身軀不堪受虐,皮膚開始潰爛脫落,身上出現異味。案發當日(2016年10月22日),孩子的母親叫醒了丈夫,要他“處理一下”不想脫下褲子洗澡的兒子。由于之前已經遭受多次燙傷,受害男童當時已經十分虛弱。男童父親醒來後,用掃帚擊打了男童,又朝他潑了一杯熱水。隨後,男童倒在廁所內,奄奄一息。由于害怕被捕,夫婦倆在事件過去六個多小時後才將兒子送往醫院。男童因傷勢過重,于次日早晨被醫護人員宣布死亡。法醫報告顯示,男童的身體有75%燒傷,頭部和臉部有受傷和被虐待的痕迹,頭皮也大量出血,鼻梁骨折,手和腿則都是瘀傷。 最初判決 去年4月,法官認爲並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夫婦倆意圖共謀謀殺死者,因此裁定兩人共謀謀殺罪名不成立。在去年七月,夫婦倆又被判以致命性手段蓄意重傷他人,分別被判處 27 年監禁。男童父親也被判處 24 下鞭刑,母親被判處額外 12 個月監禁,以代替鞭刑。
法律小知識
根據新加坡的法律,只有50歲以下,得到醫檢認可後的男性才能被實施于鞭刑。在新加坡的刑法中,最高鞭數爲24,並且會一次性全部打完,並沒有“分期付款“這個選項。
精神問題 據被告的律師所說,涉案夫妻患有低適應能力和適應障礙的精神問題。受這些精神問題影響的患者可能並不完全理解自己的行爲會導致的後果。但控方並未接受這個主張。他們認爲“這個事件暴露了某種在道德上令人反感的極度邪惡,需要法律的全面制裁。” 最終裁決 在了解了雙方的證詞後,聽取上訴的首席大法官與其他四名法官一同表示,法院將會作出裁決,但目前還沒有說明什麽時候會發出最終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