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近一年,擔任政府國會永續發展與環境委員會主席的義順集選區議員黃國光,近日二度就二手煙議題在國會提出休會動議,希望當局立法阻止人們在住家陽台和窗戶旁吸煙,但政府以執法困難、侵犯隱私等理由回絕。
隨著人們因爲疫情待在家裏時間變長,有關鄰裏吸煙的糾紛也似乎增多。面對日趨嚴重的二手煙老課題,我們到底該用什麽方法解決?
軟硬兼施 仍難解二手煙問題
盡管政府整體控煙有成,住宅區的二手煙問題卻相應緩解,政府在應對這個問題上也似乎力有未逮。圖爲一名男子在大巴窯住家窗邊吸煙。(海峽時報)
從1970年代以來,政府便高度重視吸煙問題,通過不同舉措多管齊下,解決二手煙的問題。
爲減少煙客數量,政府這些年來采取的措施包括:上調合法購買香煙的最低法定年齡;強制要求煙草商在香煙盒上印制警告信息;以及推出全國戒煙運動“I-Quit”等。
政府也逐步擴大全國的禁煙區,從最早的電影院,到如今的公共運輸工具、室內場所、醫院周圍、有蓋走廊、公園、天橋及地下人行道和公共廁所等。此外,政府也在一些地點實行特定吸煙倉。
政府多年來的控煙努力,已使我國人口中吸煙比率從1992年的18.3%,在2018年降至12%,2019年再降至10.6%,目標是在2020年將吸煙比率降低至10%以下。
盡管控煙有成,住宅區的二手煙問題卻未相應緩解,政府在應對這個問題上也似乎力有未逮。
目前,即便已有明確的立法禁止民衆在組屋禁煙區如公共走廊、樓梯和電梯大廳吸煙,但是2020年,執法人員對組屋禁煙區開出的罰單爲1090張,與2019年相比增加了112%。
與組屋禁煙區相關的投訴也激增,2020年前九個月就有1290起,比2017年全年的216起,增加近五倍。
動議禁止在窗口及陽台吸煙
2018年,吸煙(在特定地區禁煙)修正法案在國會通過,高度關注二手煙問題的幾名議員,在支持法案通過之余,也提出應禁止民衆在屋內吸煙等建議。
當時,黃國光在國會上發言時,以美國爲公共住屋推出禁煙令爲例表示,把住家納入禁煙區,可減少居民對二手煙的接觸,也有助于吸煙者成功戒煙。
他說:“在民衆花費較少時間的公共場所設定法律保護他們吸入二手煙,卻不在他們長時間居住的地方做出相應舉措,似乎有所矛盾。”
然而,時任環境及水源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當時回應指出,以這類侵入性的監管措施來處理鄰裏糾紛,恐對社區和諧造成更大的損害。
面對政府反對,黃國光這回二度“叩門”也有備而來,提出“三階段”方案,盼根治二手煙問題:一、立法禁止在陽台和窗邊吸煙;二、提高公衆意識;三、嚴格執法。其中,立法這一步備受爭議,輿論正反意見同時存在。
政府以執法困難、侵犯隱私等因素爲由,不支持立法解決鄰裏的二手煙問題。圖爲一名男子在紅山住家外的走廊上吸煙。(每日新聞)
支持立法
1)國人奉公守法
黃國光在國會上表示,大多數新加坡人都奉公守法,而正因爲國人害怕觸法,政府就借助法律減少鄰裏的二手煙問題。他也提到,立法也能緩解鄰居糾紛,煙客不但不能輕易開脫,執法人員執法時也更有底氣。
2)執法難度不會增加
黃國光指出,組屋區現有的電眼,可用于取締在陽台、窗邊吸煙的煙客。
3)保護基本權利
對于一些民衆而言,立法改善二手煙問題是對個體權利的保護。《聯合早報》讀者孫貴微曾投書表示:“如果裝電眼可以知道誰在抽煙影響鄰居,或許可以解決一些問題。但反對者說裝電眼會影響人家的隱私權,這是不是在保護煙客呢?我們連在家裏呼吸新鮮空氣的基本權利都沒有,還談什麽隱私權。”
反對立法
1)執法困難
雖然黃國光堅持執法不難,二度就二手煙問題與他交手的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依舊不以爲然。
她說,威懾力不僅需要通過適當的法律來達到,更是要有效的執法才能發揮效果。然而,受目前科技的限制,即便立法禁止二手煙,但因執法困難,法律難以起到威懾作用。
“執法困難首先體現在難以捕捉確鑿的證據。電眼必須有辦法拍攝到煙客在抽煙或者手拿煙蒂。但實際上,煙客可以很輕易地躲在在柱子、磨砂玻璃窗或窗簾後避開電眼的視線。”
對此,黃國光則反駁說:“曾吸煙的我可以告訴你,煙客在敞開的窗戶和陽台上吸煙正是爲了讓煙不在屋內停留。因此,他們並不會尋求掩護,因爲這與他們在陽台、窗台邊吸煙的目的有悖。如果煙客真如許連碹高級政務部長所說的,躲在掩護後吸煙,那其實是件好事,因爲煙只會留在自家中”。
也有民衆認爲執法不易,因爲即使聞到煙味也未必能證明有人在家吸煙,如果一嗅到煙味就報警,執法人員就得隨傳隨到,可能浪費人力物力。
2)侵犯隱私
許連碹也提到,若要清楚捕捉到煙客在窗邊或陽台吸煙的證據,電眼的位置很大程度上會拍到屋內情況,這將構成對住戶隱私權的侵犯。
立法禁止在住家吸煙的國家
目前通過法律整治二手煙的國家有哪些?
1)俄羅斯
2019年,俄羅斯推出新消防安全條例,公寓陽台及宿舍和酒店的生活區,禁止“明火”(Open Fire)。點燃香煙也歸類在“明火”下。若違反條例,最高罰款可達3000盧布(約56新元)。若在陽台留下點燃的香煙,則可能以刑事罪被起訴。
2)泰國
在原有法律下,除了住家陽台,公寓住戶可在住家房間內吸煙。但政府今年起擴大禁煙區,修法禁止居民在公寓大樓內吸煙,違例者罰款2000泰铢(約81新元)。
3)立陶宛
2021年起,住宅大樓若有居民反對,煙客不得在住家陽台吸煙。若違反條例,罰款介于30至60歐元(約47至95新元)。
立法以外的選項?
雖然立法是否可行有待商榷,有關當局並未閑著。社區事務署日前就與“企業版酷點子”(Cool Ideas Enterprise)合作,邀請業界提案,共同探究與研發如何解決二手煙飄入鄰裏家庭所引發的問題。有意參加者可于12月9日前,將提案發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