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發出書面裁決時表示,要證明起訴人劉威延是否減速一事的責任在于蘇睿勇,但後者的證詞和證據缺乏可信度,且他的三名證人在比賽中沒有留意或沒法看到劉威延是否放緩腳步。
王英慧 報道
兩屆東運會馬拉松冠軍蘇睿勇在網上發文和留言指前隊友編造“美談”,被後者起訴誹謗。法官日前判蘇睿勇敗訴,須賠前隊友18萬元。
根據裁決,賠償金包括12萬元的一般損害賠償,以及6萬元的加重賠償。
蘇睿勇昨天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表示有意上訴,因此不便予以置評。
這起官司的起訴人是劉威延,他是一名整脊師,也是我國的馬拉松運動員;答辯人則同是馬拉松運動員的蘇睿勇,他是兩屆東運會馬拉松冠軍。
2015年新加坡東運會的馬拉松賽,12名參賽選手中,有11人(包括蘇睿勇)都在東海岸公園賽段錯過了一處U轉點,劉威延是唯一沒有錯過折返點的選手,他在U轉後成了領跑選手,有約50米的優勢,但他選擇放慢速度,等其他選手追上來時才恢複原有的速度。
蘇睿勇最終在比賽中奪冠,劉威延則得第八。有關劉威延放棄奪獎牌機會、放慢速度等待對手的事迹爲他贏得贊譽,他不僅獲得新加坡全國奧林匹克理事會頒發的體育精神特別獎,也是首名獲得國際奧委會頒發顧拜旦公平競爭獎杯(Pierre de Coubertin World Fair Play Trophy)的新加坡人。
李顯龍總理更曾點名稱贊劉威延的表現是一個帶有“新加坡精神”的例子,多位部長和議員也公開贊揚劉威延。
不過,蘇睿勇後來在各大社交媒體上發文和留言,指劉威延在當年的比賽中沒有放慢腳步或停下,這件事純屬造假。
劉威延之後發律師信要蘇睿勇公開道歉和撤下相關貼文,但蘇睿勇並未照辦。劉威延于是入禀法庭起訴蘇睿勇誹謗,案件去年9月在國家法院開審。
根據訴方的結案陳詞,劉威延指蘇睿勇在2015年6月至去年7月間,曾針對這起糾紛在網上發出至少41個不同的貼文,而大部分都被媒體轉載和在網上流傳,引起熱議。
法官日前發出書面裁決時表示,要證明劉威延是否減速一事的責任在于蘇睿勇,但後者的證詞和證據缺乏可信度,且他的三名證人在比賽中沒有留意或沒法看到劉威延是否放緩腳步。
訴方三證人供詞 都與劉威延相近
反觀訴方的三名證人供詞都與劉威延相近,而他們與劉威延都沒有直接關系,沒有理由幫後者說好話。
其中一名證人是首名追上劉威延的選手,他表示自己明確看到劉威延刻意減速等候其他對手,另兩名證人則在觀賽時也發現劉威延明顯減速,並形容劉威延當時慢得像“原地跑步”,其中一名證人則誤以爲他當時受傷才會放慢腳步。
法官表示,蘇睿勇是在場的參賽選手,加上他貼文的語氣和用詞,會讓一般人覺得他在陳述事實,而不是作出公正的言論。蘇睿勇的說詞也具誹謗性,抨擊劉威延是一名編造故事、不光彩、無誠信可言的撒謊者,明顯損害對方的誠信和聲譽。
法官也說,劉威延曾奪下多個運動獎牌,也多次代表我國出賽,並不是如蘇睿勇所說僅是地位普通的整脊師,實際上兩人都算得上是“國民英雄”,兩人之間的糾紛自然會引起廣大的關注。
加上蘇睿勇多個社交媒體都有上萬人追蹤,而他卻在審訊期間持續在網上發文堅稱自己“爲真相而戰”,會誤導公衆相信劉威延撒謊編造“美談”,加重損害劉威延的聲譽。
根據早前報道,蘇睿勇在審訊期間曾指責法官偏袒起訴人,申請要求換法官,但最終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