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27日),新加坡一名64歲的洗碗工因侵犯一對未成年兄妹,而被判預防性監禁12年。
案件始末
據悉,這名男子和受害者一家是鄰居。由于和受害者父親關系要好,男子經常被邀請到他們家中抽煙、喝酒。
2016年6月,男子以香煙爲誘餌,邀請年僅13歲的男受害者到家中,並對他進行了性侵犯。事後,男子給了男受害者20新元和香煙作爲“封口費”。
(圖片來源:Pixabay)
自那日起,男受害者便不時上門,爲男子提供性服務,以換取金錢和香煙。
在接近一年的耳濡目染之下,男受害者的妹妹也于2017年5月到男子家裏索取香煙。
見狀,男子便要求她脫掉上衣。最初,女受害者不願意,但被告堅持要求,並不斷說服。之後,他對年僅13歲的女受害者進行了性侵犯,並在事後給了她40元作爲“封口費”。
幾天後,男子再次對女生進行性侵,並給予香煙和現金作爲交換。
(圖片來源:Pixabay)
2019年11月,女受害者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被父親強奸。警方在進行調查時也發現並曝光了這名男子的惡行。目前,女受害者的父親也已被起訴,案件正在法庭審理中。
2021年7月26日,男子承認了對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進行性侵的4項控狀。另外,法官在下判時,還考慮了他曾向未成年人展示不雅視頻、對未成年人做出猥亵行爲等11項控狀。
昨日(9月27日),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在宣判時指出,經過評估,男子重犯一般罪案的概率爲“高”,而重犯性罪案的概率爲“中等”,因此判處男子12年的“預防性監禁”。
“預防性監禁”通常用于嚴懲慣犯。即時被判“預防性監禁”的罪犯行爲良好,也無法獲得三分之一刑期的減刑。
此外,這也不是這名男子第一次犯法。
他自15歲起就屢次犯法,曾犯過的罪行包括:入室行竊、持械搶劫、吸毒等。他也曾在1999年時因性侵17歲男生,而被判改造訓練五年和六下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