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式的思維方式,是幾乎把所有事物分爲有用的和沒用的。有用和沒用的標准是什麽?就是是否能獲利,能不能帶來經濟利益。比如做生意、學電腦是有用的,搞藝術或體育是沒用,除非你有希望成爲名家或體育健將。
我曾經在語文中心辦過一個書法培訓班。在報名時,家長問我,她的孩子跟我學書法,寫多久就能參加書法比賽了。我心想:你還沒動筆呢,就想著去書法比賽了,也太有前瞻意識了。爲師都還沒上賽場去較量呢。
在鼓勵孩子們學習書法的時候,我是這樣講的:“英文字寫的再好,是沒有辦法賣錢的。但是華文字就不一樣了,華文字寫好了是可以賣錢的,而且能帶來很多錢。于是我展示了當年的幾位近現代書法作品在拍賣行的價格。學生一聽,眼睛頓時就亮了,立即變得興致勃勃,躍躍欲試。
如果我換一種講法,什麽繼承中華傳統,培養自己高尚的情操之類,那學生恐怕早就就跑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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