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檢察署就近日有關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POFMA)上訴案的一些媒體報道作出澄清,說明總檢察長的立場向來一致,即事實陳述的真僞最終由法庭決定。
總檢察署昨天(10月9日)發表媒體聲明指出,近日有關POFMA上訴案裁決的一些媒體報道給人造成一種印象,即總檢察長曾辯說在POFMA下,事實陳述(statement of fact)的真僞是由部長決定。這是不正確的。
報道是基于上訴案判詞中一個段落
總檢察長的立場向來是由法庭最終決定陳述是否屬實,這也是POFMA設有上訴機制的原因。法庭是最終裁決者,這與政府多次作出的說明,以及法令的規定相符。
由大法官梅達順領導的最高法院上訴庭五司,前天首次發表POFMA上訴案的裁決,判詞長達154頁。上訴方分別是新加坡民主黨以及政論網站“網絡公民”。民主黨上訴的對象是人力部長前年12月,針對該黨關于白領就業的網絡文章發出的三條更正指示。
總檢察署解釋,相關報道是基于判詞中的一個段落,情境並不相同。上訴方以POFMA限制言論自由,辯稱這項法令違背憲法,而總檢察長就這是一項錯誤判斷說明了原因。
此外,總檢察長也以經部長判斷爲不實的言論,無法在憲法下受到言論自由保護的原則爲依據。
在這個情境下,上訴庭認爲經部長判斷爲不實的事實陳述,至少在司法上被認定爲不實之前,仍繼續享有憲法保護。上訴庭也認爲部長發出的更正指示並沒有限制言論自由的權利,而且符合憲法。
人力部籲民主黨停止利用虛假陳述誤導公衆
聲明指出,總檢察長確認並尊重上訴庭的這些看法。
另外,民主黨昨天在網站貼出的聲明中,稱上訴庭曾指“僅因一名部長宣稱陳述是假的,它未必就是假的”。
人力部晚間發文告回應說,總檢察署的上述聲明已對此作出澄清,政府向來采取的立場是法庭有權最終決定事實。人力部也重申有關更正指示的內容,並籲請民主黨停止利用虛假陳述誤導新加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