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叔播音樂“慶佳節”太大聲遭鄰居報警,警方上門後豈料他把音量開更大,還嗆聲:“你知道爲什麽我不怕警察嗎?”甚至拔出刀子指向警員。警員多次警告他都不肯放下刀子,最終用暈眩槍將他制伏逮捕。
被告尤索夫(52歲)昨天(10月20日)承認兩項在公共場所持有危險武器以及醉酒鬧事的罪名,另外三項罪名交由法官考慮後,被判坐牢十個月以及兩周。
根據案情,被告住在陶納路(Towner Road)組屋。今年5月14日傍晚約6時,他大聲播放邦拉(Bhangra)舞曲,惹來同座的男鄰居不滿。
鄰居找上被告單位拍下大門照片,被告見狀後走出來怒罵和質問爲何要拍照,鄰居不予理會掉頭就走,被告邊跟上邊嗆說:“你要報警是嗎?不管你是去報警或去找你阿公,我都不怕!”
鄰居報警後,坐在自己屋外椅子上的被告見兩名警員到來,就惡人先告狀投訴鄰居行爲,稱自己只是想聽音樂慶佳節。警員勸他降低音量。被告起初也聽話,但後來突然調高音量,而且還比之前更大聲。
由于音量實在太大,其中一名警員撥電給上司彙報情況。這時,被告突然對著另外一名警員說:“我不怕任何人,即使是警察也不怕,你知道爲什麽嗎?”接著被告拔出14公分長的刀子指向警員。
警員立刻大喊“放下刀子”,但喊了三次被告依然不肯聽,警員因此拔出暈眩槍指向被告。另一名警員見狀也拔出暈眩槍,見被告依然不肯配合,才開槍將被告電暈。
被告中一次暈眩槍後仍不肯放下刀子,另一名警員也因此再開一槍將他制伏。
主控官指被告的罪行非常嚴重,被告並非身上藏刀子在街上被警方撞見,而是故意拔刀指向警員。
由于在公共場所持有危險武器的罪名帶有強制性鞭刑,但被告已經超過50歲,法官因此下令被告以額外的坐牢刑期頂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