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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泄露四囚犯資料給另一囚犯 兩前監獄官被控

2021 年 11 月 2 日 八姐扒八卦

兩名前監獄官涉嫌通過字條,把超過四名囚犯的個人資料泄露給另一名囚犯,這些資料包括年齡、家屬聯絡號碼、囚犯住家地址、面對的控狀等。兩人昨天連同該名囚犯被控上國家法院。

這兩名前監獄官是33歲的赫爾米(Muhammad Zul Helmy Bin Abdul Latip)和37歲的法塔胡拉(Muhammad Fattahullah Bin Mohd Nordin)。案發期間,兩人被派到丹那美拉監獄,前者是獄所TM1個人監督員,後者是獄所TM1與TM2夜間值勤員。

被控囚犯是35歲的阿都卡林(Abdul Karim Bin Mohamed Kuppai Khan),事發時在丹那美拉監獄服刑。

新加坡監獄署昨天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監獄署是在牢房裏發現含有機密信息的字條後展開調查。調查發現上述兩名監獄官涉嫌多次索取機密信息並提供給一名囚犯,隨後將此案交由貪汙調查局處理。兩人已辭職。

赫爾米被控四項觸犯官方機密法令的控狀,控狀指他在去年10月13日至20日之間,四次把三名囚犯的資料泄露給阿都卡林。

法塔胡拉被控三項控狀,包括一項抵觸濫用電腦法令和兩項抵觸官方機密法令。控狀指他去年至少五次將數名囚犯的資料泄露給阿都卡林,並在未授權的情況下登入監獄系統索取囚犯資料。

阿都卡林被控七項控狀,包括六項抵觸官方機密法令的控狀,以及一項恐嚇罪。

貪汙調查局的文告提到,阿都卡林被指在去年10月通過赫爾米和法塔胡拉獲取其他囚犯的資料,並利用所得到的信息恐嚇一名囚犯。

根據控狀,阿都卡林在去年10月恐嚇一名囚犯,說要傷害他的家人,還准確念出後者的住址。

除了昨天被控的七項控狀外,阿都卡林還面對另外66項控狀,包括欺騙罪、抵觸濫用毒品法令罪、觸犯公路交通法令罪等,案件仍在審前會議階段。他自2015年10月24日開始服刑,至今已坐牢六年又九天,但庭上沒有提供更多細節。

貪汙調查局強調,我國對貪汙和其他犯罪行爲采取零容忍態度。若公務員濫用職權,有損公務員聲譽,也將面對嚴厲懲罰。

觸犯官方機密法令者,若罪成可面對2000元罰款及坐牢最長兩年。至于抵觸濫用電腦法令一旦罪成,初犯者可面對5000元罰款,或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可面對1萬元罰款,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

案件展至11月22日過堂,法官批准法塔胡拉以5000元保釋在外,而赫爾米以1萬元獲得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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