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吳立恩被指在2019年10月27日晚上7時許,在聯邦道第7A座組屋揮刀砍死母親李素梅,緊接著追上跑到鄰居家的90歲外婆許卿龔,揮拳將她打死。被告承認,案發當天他在家曾吸毒。
前年在聯邦道涉嫌殺害母親和外婆的青年被捕後,被揭發案發前數小時曾吸毒,過去也曾逾10次購買毒品。
被告吳立恩(24歲)昨早在國家法院承認三項觸犯濫用毒品法令的罪名,指他擁毒和吸毒,另三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被判坐牢22個月。
吳立恩被指在2019年10月27日晚上7時許,在聯邦道第7A座組屋揮刀砍死母親李素梅(56歲,教師),緊接著追上跑到鄰居家的90歲外婆許卿龔,揮拳將她打死。
根據案情,被告在案發當晚約7時35分涉嫌謀殺被捕,後來的尿檢結果顯示含有麥角酸酰二乙胺(LSD),即俗稱“毒郵票”的一種半人工致幻劑。
被告睡房和儲物室搜出毒品
被告承認,案發當天他在家裏吃完午餐後,曾把一片LSD含在舌頭下約30分鍾,讓毒品進入血液。過了約一個半小時,他又吃了第二片LSD。他坦言從2018年12月開始服食LSD,案發當天前曾三次這麽做。
案發後,警方也從被告的睡房和儲物室起獲幾樣物品,經檢驗含有LSD和四氫化大麻醇(tetrahydrocannabinol),即大麻成分。
調查發現,被告在芽籠27A巷一帶向一名叫“阿偉”的男子購買毒品,25至40公克的大麻約330元、一袋合成大麻約70元,每片LSD則約35至50元。
被告自2018年起,逾10次向“阿偉”買毒品,最近一次是在被捕前的一兩個月左右。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稱,被告對自己的行爲感到懊悔,這輩子都不會再碰毒品。
法官判他坐牢22個月,刑期從他前年10月27日被捕當天算起。由于被告面對的謀殺罪名仍有待審理,他在刑期結束後得繼續還押。
被告的謀殺控狀定在明年1月4日進行審前會議。
據早前雙屍案報道,被告涉嫌殺害母親和外婆,連好心開門讓他外婆進屋的外籍鄰居,其嶽母(68歲)和妻舅(32歲)也遭殃,雙雙被他拳打,妻舅甚至被打至半昏迷。
怒氣未消的吳立恩隨後跑下樓時,逢人就打,至少六人被無辜打傷。曾是泰拳選手的吳立恩力大無窮,集六人之力才將他制伏。(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