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業局前助理工程師收賄近5萬元後,企圖向另一家公司收賄50萬元,今早(11月16日)認罪求情時稱兒子患心髒病需要錢支付醫藥費。
但是,主控官指出,被告的兒子在2018年3月才出生,被告卻早在2017年就已經開始收賄。
被告賈馬盧丁(Jamaludin Bin Mohamed,58歲)今早承認三項防止貪汙法令和做假賬的罪名,另外兩項罪名交由法官加以考慮後,被判入獄9個月及10周,並且必須繳付等同受賄金額的罰金,一共4萬5169元。如果被告無法繳清罰金,必須另外坐牢三個月頂替。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公用事業局的一名助理工程師,負責監督承包商的工作。
被告在2017年工作時認識了Pipe Works私人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加尼桑(Ganisan s/o Suppiah,51歲)。
被告被指在2017年至2018年間,向加尼桑收取了4萬5169元的賄金。爲了隱藏賄金的來曆,被告設立了Daeyul Services公司,制造向Pipe Works購買服務的假象。
被告後來在2019年7月企圖向Tealy(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收取50萬元的賄賂,但對方拒絕行賄。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在公用事業局工作20多年,一直都盡忠職守,但是他的兒子因爲患上了心髒病問題,爲了醫藥費才會犯案。
主控官質疑被告的說法,指被告的兒子在2018年3月才出生,但他卻早在2017年就已經開始犯案。
按項目“難度”收“酬勞”
承諾幫忙加快提交公文,爲行賄公司“行方便”,被告按工程的“難度”收取“監督費”。
庭上揭露,被告主動向加尼桑索取賄賂,稱只要加尼桑繳交“監督費”,他就能爲加尼桑公司所負責的工程“行方便”,例如第一時間提交公文、讓公司的員工優先獲准開工等。
另外,被告要求按照項目的“難度”收取“酬勞”。
加尼桑答應被告的要求,並且每次在總承包商分發款項後,約被告在咖啡店將賄金以現金的方式交給他。
加尼桑同樣已被控上法庭,他的案件目前在審前會議的階段。
向承包商索50萬 稱助標三年項目
稱能幫助承包商標得爲期三年的工程項目,被告“獅子大開口”索取50萬元賄賂遭拒,貪汙罪行隨即被揭發。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9年7月工作時認識了Tealy(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的女職員。
他在同月約女職員在咖啡店見面,聲稱他有“生意”想和對方談。
女職員赴約後,他說能夠幫助她的公司標得一項爲期三年的工程項目,但是公司必須付給他50萬元的費用。
女職員沒有馬上答應他,說她要讓老板做決定。她隔天拒絕了被告。
被告在同一個月內,也企圖向另一家公司SKK Works私人有限公司要求賄金,但是同樣遭到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