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需品補助券。 (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獅城一名女送餐員利用魚鈎從他人信箱“釣”取總值450新元(約1400令吉)的必需品補助券,被判入獄八個月又四周。
35歲的阿斯瑪今年1月承認三項偷竊罪,前天(18日)被判刑。
據《今日報》報道,被告的偷竊案底連連,2019年10月31日被判入獄,去年2月10日出獄,八個月後于10月份犯下這次的罪行。
政府是在去年10月和12月兩次向符合資格的獅城公民派發各150新元的必需品補助券。被告本身符合資格,10月份收到補助券後,開始翻開金殿坊(Kim Tian Place)第124座鄰居們的信箱“偷看”。
她發現已搬走的一對男女信箱裏有兩份補助券,于是利用筆、魚鈎和膠帶,“釣”出他們的補助券。
這對男女隨後致電保健促進局詢問,這才發現他們的補助券不僅已經郵寄到他們原先的住址,而且已經被使用。
被告同一期間也偷了同一座組屋一名57歲居民的補助券。受害者聯絡中峇魯民衆俱樂部詢問後發現補助券已被使用。
警方通過電眼確認被告的身份,並在10月16日將她逮捕。受害者則已經重新申請補助券。
被告的辯護律師說,被告用偷來的補助券填滿家裏“空蕩蕩的冰箱”。被告與患有第四期癌症和糖尿病的63歲父親同住在一間一房式組屋,父女倆靠著她1200新元的月薪過活。
律師也說,被告患有邊緣至輕微程度的智力障礙以及行爲問題,另外也患有精神病,但醫生沒有查出她的病情與罪行有關聯。
法官除了判她坐牢,也下令她和父親出席社區法庭會議,幫助她從根本解決犯罪的行爲,以及引導她的父親在她坐牢期間向相關機構求助。
(8視界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