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斌順,25歲(以下簡稱被告),本是一名物流人員,如今卻面臨著九項控狀,其中包括動粗和抵觸防止騷擾法令。他承認了其中四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而狀告他的竟然就是他相處了兩年的女朋友(以下簡稱前女友)。
爲何相戀相愛了兩年的情侶要鬧到如今對簿公堂的地步呢?
(示意圖,圖源:pixabay)
原來,兩人自2018年開始交往,在交往了兩年後于去年9月分手。分手後被告卻並沒有放下心中對前女友的癡迷,多次對前女友在不同的社交媒體平台上發文騷擾,甚至還使用多個手機號對她進行大量的簡訊騷擾。在無回應的情況下,原告也曾恐嚇要殺害她和她的家人。
最恐怖的是在2020年9月29日傍晚8點,被告在求見前女友無果的情況下竟然上門砸門。甚至在砸門無人應答的情況下,被告甚至拉掉了前女友家的電閘。
而前女友的父親也曾親眼目睹過被告騷擾自己女兒的過程,並且在擋門阻止的過程中和被告發生了肢體沖突。
前女友不堪其擾,最終申請了緊急保護令和個人保護令,但是被告卻多次忽視保護令條例在原告樓下蹲點原告,對其騷擾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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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2020年12月5日淩晨5點,被告在前女友家樓下蹲點。當他看到前女友從計程車上下來,就迅速上前想和她講話。被拒絕以後,被告竟直接上手對她猛拉硬拽。嚇得她大喊救命,被告這才放手離開。
被告的這種騷擾行爲也多次被電眼拍下,但是其依然無法無天的繼續對前女友進行騷擾。
雖然被告此前已經認罪,但是他對前女友陳述書的內容存有異議,因此兩人均也被傳召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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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雙方各執一詞。被告稱,前女友在案發前是一名保險經紀人,當時他通過她買了保險。他之所以會對前女友進行騷擾是因爲在兩人分手後,前女友卻並沒有妥善幫他處理保單。被告聲稱,“若她早點回應我,就不會發生這些事。”
而原告則稱她早已表明她會將保單交給其他同事處理,但是被告卻選擇忽略此事,並且瘋狂地向其發送于案件無關的騷擾簡訊。她還說道,“這些簡訊都跟保險無關,而且誰會在半夜在組屋樓下堵人問保險?”而被告堅持認爲他是因爲質疑前女友的專業能力才給她發的簡訊。
案發後,原告患上了焦慮症,就連開門拿外賣都會感到恐懼。之後她停工了一年,直到近期才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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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走出心理陰影,前女友在停工期間和朋友一起做了一些其他工作。但在今年3月份,被告再次出現在她的家附近。因此,她稍有好轉的焦慮症又變得嚴重,只能再次選擇辭職休養。
對此,被告的說法卻是,“你在晚上看到我站在100米外?你確定沒有認錯人嗎?”
面對這種無賴行徑,控方表示,被告的騷擾行爲對原告造成嚴重的心裏陰影;且在庭上回憶事件的發生經過所帶來的二次傷害更是嚴重。再加上被告言語之中並無悔意,原告懇請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七個月和罰款3000元至6000元。法庭表示本案將在11月8日宣判。
面臨可能的判罰,被告向法官求情表示,自己其並沒有暴力對待前女友,而且他還有年邁的老母親需要照顧,懇求法官可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