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中國籍夫婦被指蓄意隱瞞行蹤,防礙冠病追蹤工作,26日被判罪成。兩名被告分別爲40歲的胡俊(Hu Jun)和38歲的石莎(Shi Sha),分別面對一項和四項觸犯傳染病法令控狀。
他們是于去年2月28日被控,案件8月17日進行審訊。法官裁決說,他認爲沒有很好的理由不相信控方證人的證詞。在考慮了控方證人和辯方證人證詞後,他認爲控方證據確鑿,判被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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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將案件展至11月10日,讓律師求情和控方針對刑罰陳詞後判刑。
女被告住在本地,男被告案發時從中國武漢來到新加坡。他在去年1月22日抵新,23日出現症狀,31日確診,最終在2月19日康複出院。他是本地第16起2019冠狀病毒確診病例。
女被告在丈夫確診後,因與丈夫密切接觸,而于2月1日接到隔離令,必須在納丹路的公寓住家[email protected]隔離。而她在衛生官員查問她和丈夫的活動和行蹤時,隱瞞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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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顯示,男被告隱瞞他去年1月22日到29日之間的行蹤,包括到過海鮮餐館、酒店和中國大使館等。
女被告則沒將丈夫的行蹤告訴衛生官員,她也虛稱于去年1月29日和丈夫從住家公寓乘搭德士到中央醫院等,以及她在隔離期間提供假信息,稱沒住過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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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俊在審訊中辯稱不確定自己是否是確診病例,還說他覺得自己“很有可能”只是得了普通流感。他說,他沒有機會向追蹤人員透露自己更多的行蹤。他並沒有撒謊。石莎答辯時說,她和追蹤人員溝通很困難,兩人用華語交談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