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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國會工人黨前議員辣玉莎(Raeesah Khan)因撒謊而引咎辭職一事,繼續發酵。
這次涉及的是工人黨另一前議員,饒欣龍。
事情是這樣的:
11月1日,辣玉莎承認自己8月3日在國會上撒謊。11月30日,辣玉莎引咎辭職。
12月2日,在工人黨新聞發布會上,記者問黨魁畢丹星,爲何辣玉莎花了幾乎三個月的時間才決定承認撒謊。
辣玉莎說,由于擔心自己曾被性侵的事被公開,因此在國會上撒謊。畢丹星說,辣玉莎後來決定向國會坦白,但需要時間先向家人交代,他于是給辣玉莎時間,盡管她花的時間長了一些。
辣玉莎案和當年饒欣龍案爲何處理不一?
另有記者問,辣玉莎花了三個月時間承認撒謊並辭職,他不由得想起2012年饒欣龍事件;當時工人黨議員饒欣龍被傳婚外情之後,一個月內就被工人黨開除;記者問,爲何工人黨對前後兩件事的處理有如此差異?
【關于“饒欣龍事件”,請見文末】
(圖源:亞洲新聞台Youtube)
畢丹星回複說,工人黨高層曾與辣玉莎有過兩次接觸,第二次是邀請辣玉莎到中央委員會來進行解釋,“可是她當時已經退黨了”。
他也說,“辣玉莎畢竟是國會議員,我們不願倉促行事。”
至于饒欣龍事件,畢丹星說,事件發生時,他本人是中央委員會委員;“當時,在出現婚外情傳聞之後,饒欣龍沒有向高層交代,也沒回應媒體詢問。工人黨願意給他一些空間來處理問題,但他一直拖拉,直到事情發酵到了不合情理、令人無法接受的地步。因此,高層決定開除他。”
他說,這兩起事件不盡相同。在辣玉莎案,做出不實言論的人必須在國會中澄清,還原事實。
這個說法,跟2012年饒欣龍案發生時的媒體報道基本是吻合的。
當時,工人黨請饒欣龍到中央委員會對婚外情傳聞做出解釋。《海峽時報》引述工人黨某中央委員說:“如果他出席會議,我們至少能夠同他取得共識,一起討論如何解決問題。我們無法接受的是:他不肯現身對傳聞作出解釋。這違背了黨要求透明和問責的價值觀。”
媒體也引述時任工人黨黨魁的劉程強說,“最近傳媒一再對饒欣龍作出種種嚴重的指控,但饒欣龍選擇不回應也不解釋清楚,是不負責任的行爲,也造成了信任危機。我們不能辜負後港選民的支持和期望,因此決定開除饒欣龍。”
他總結:“工人黨對議員有一定的要求。議員是人民的代議士,也是個公衆人物,必須做個好榜樣,最重要的是有擔當、肯負責。”
時隔五年,2018年,對饒欣龍事件,劉程強說,他深知不能再在後港這個“娘家”出錯而倍感壓力,百感交集。他說:“事件對我造成非常大的壓力和情緒上的波動,因爲它就發生在後港!我必須去應對。”
曾當選國會議員的工人黨人李麗蓮曾回憶說,開除饒欣龍對劉程強來說是個困難的決定,但爲了工人黨他必須那麽做:“他總是說,黨內不可能每個人都當好人,總得有人需要當壞人。他說,只要是爲了工人黨好,他不介意扮演這個角色。”
饒欣龍:當年沒有逃避,
是高層建議我沉默
2012年2月15日,饒欣龍與妻子離開新加坡;幾天後,給後港選民寫了公開信。
他寫道,“感謝你們在去年5月7日投票給我,以及在我擔任議員的九個月期間,所給予我的耐心和支持。
我要對這整起事件,以及因爲我被工人黨開除黨籍,讓你們必須再次投票所造成的不便道歉。
從2月15日起,我太太和我已經離開了新加坡,這是爲了避開媒體的焦點,以便可以重新過我們的私人生活。
盡管我們已經開始了生活的新篇章,新加坡始終是我們的家園,我們以後還會經常回來。我在後港爲你們服務的這九個月,是我最珍貴的回憶,能爲你們服務,盡管短暫,卻讓我引以爲榮。
我爲後港精神感到驕傲,希望後港居民會繼續支持藍衣的(指工人黨)候選人,讓後港精神發揚光大,讓國會裏的M*Z火焰繼續燃燒。”
自此之後,很少甚至沒有見到饒欣龍公開露面。
幾乎整整九年之後,昨天,2021年12月6日,饒欣龍以“Amos Rao”爲名,在臉書上公開發帖,回應工人黨黨魁畢丹星12月2日新聞發布會上的說法。
饒欣龍說,畢丹星所言不實。
他寫道:“早在婚外情傳聞表面化之前,我就已經向黨魁劉程強如實告知。在傳言公開化之後,我即刻向黨魁劉程強和主席林瑞蓮交代。我得到的建議是,保持沉默。”
“我把黨*的利益置于自己利益之上,盡力減少損害,我保持沉默,從中央委員會辭職。”
“我的想法是,我讓中委會開一張空白支票,讓他們根據需要決定說法。爲了方便這個過程,我自願離開新加坡。”
“2012年2月12日,工人黨以‘違背黨*和人民對他的信心、信任和期望’爲由,將我開除。我對這個說法沒有異議。不過,我不同意畢丹星的說法,因爲我已經做出交代。”
在文末,饒欣龍說,不接受任何媒體詢問。
時隔多年,究竟當年是“饒欣龍選擇不回應也不解釋清楚”,或是“我得到的建議是,保持沉默”,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恐怕難有證據,很可能又是一樁無頭公案了。
工人黨駁斥:無稽之談
今天(12月7日),工人黨議員兼媒體事務主管貝理安在臉書發表聲明說,反駁饒欣龍的說法,指劉程強和林瑞蓮“明確表明沒有作出保持沉默的建議”。
文告也說,“事實上,饒欣龍當時被召到工人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面前,對此事做出交代,不過他選擇不那麽做。”
辣玉莎案接下來會怎樣?
我們較爲關心的還是辣玉莎案接下來會怎樣。
前幾天,我寫了《新加坡國會議員因撒謊引咎辭職,供證稱高層授意“把這事帶進墳墓裏”》一文。12月3日,國會特權委員會發布2日、3日聽證會的報告,包括視頻。在報告中,工人黨前議員辣玉莎爆料說,對于國會撒謊一事,她曾向黨高層坦白,但高層要求她,“把這事帶進墳墓裏。”
關于此事,工人黨12月5日回應,國會特權委員會未得到工人黨高層人員的供證,就率先發布對他們存在嚴重指控的報告。
工人黨黨魁畢丹星說,他們了解到聽證調查仍在進行,因此,比較謹慎的做法是“在適當的場合和時間點做出回應。”
另,畢丹星在12月2日說,自己做好准備到聽證會上供證。
國會秘書處12月6日表示,根據國會條例,聽證調查進行時,委員會有權在任何時候向國會提交報告。
聽證會12月6日報告未出。辣玉莎案接下來怎麽發展,聽證會的後續供詞很重要。
辣玉莎是不是無間道?
辣玉莎案出來之後,有些讀者說,辣玉莎一定是無間道。
我認爲這是在開玩笑。
要知道,辣玉莎當時是工人黨盛港四人競選團隊的成員。去年大選開跑之前,輿論對工人黨盛港團隊原本並不抱太大期望。競選開始之後,由于林志蔚在電視辯論的傑出表現,人們才開始對這個團隊側目。
因此,即便是對手,在提名之前,不會預料到工人黨如此順利拿下盛港。
再說了,即便要安插無間道,也應該安插在單選區,怎麽可能爲了安插一個無間道,反而丟失了四個國會議席?成本與收益不成正比。
還有一點,如果辣玉莎出事是無間道,那麽當年饒欣龍出事是不是也是無間道?
如果他們兩個都是無間道,那麽,2012年國會議長、執政黨人民行動黨議員默柏和2016年人民行動黨議員王金發因婚外情辭職,又該是誰的無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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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間道一說,不過是飯後酒中談資。
2012年饒欣龍案
饒欣龍,1976年出生,畢業自新加坡國立大學政治系和社會學系。
2001年6月加入工人黨,一年後,獲選進入中央委員會。
2006年大選,饒欣龍等五人工人黨競選團隊,到宏茂橋集選區挑戰執政黨黨魁李顯龍帶領的五人團隊,被媒體形容爲“敢死隊”。當時,輿論認爲饒欣龍工人黨團隊最多只能贏得15%至20%選票,不曾想,工人黨團隊最終贏得33.86%選票,令人刮目相看。
2011年大選,工人黨黨魁劉程強離開堅守二十年的後港單選區,轉戰阿裕尼五人集選區,派饒欣龍守後港,並給予大力支持。
是役,饒欣龍幫工人黨成功蟬聯後港議席,得票率64.8%,不但比劉程強本人2006年的62.74%得票率還高,而且還是工人黨自1991年以來的最高得票率。
2012年1月,社會上開始傳出饒欣龍涉及婚外情。饒欣龍面對媒體多次詢問,沒有回應。
2月7日,在工人黨中委會會議上,他辭去中委及財政一職,只保留黨員身份。
2月15日,工人黨忽然發布消息說,已將饒欣龍開除黨籍,從2月14日生效。工人黨指出,中委會多次請饒欣龍前來解釋清楚,但是他沒有理會,“違背了黨*和人民對他的信心、信任和期望”。
一個星期後,2月22日,饒欣龍給國會議長默柏發電郵說,對于被開除黨籍一事,自己無意抗辯。
新加坡法律規定,任何議員失去黨籍,就不能保留議員身份。
于是,饒欣龍被認定爲從12月14日失去議員身份。
由于後港單選區國會議席懸空。同年5月26日,後港單選區進行補選,候選人爲工人黨的方榮發和執政的人民行動黨的朱倍慶。
方榮發以62.08%得票率獲選爲後港單選區議員。
無獨有偶,饒欣龍向國會議長默柏提出不抗辯之後,十個月後,12月12日,默柏因婚外情曝光,向總理、人民行動黨黨魁李顯龍提出辭職,他所服務的榜鵝東單選區議席懸空。
一個月半後,2013年1月26日,榜鵝東單選區進行補選,候選人有四個,包括工人黨的李麗連和人民行動黨的許寶琨醫生。
李麗連以54.4%得票率當選,拿下工人黨的第二個單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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