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女子持社交訪問准證來新加坡賣淫,逾期逗留一個月後,以金錢和性賄賂一名移民與關卡局稽查官。對方教她被捕後如何回答調查官的問題,以取得特別准證留在本地協助調查。
王英慧 報道
中國籍女子持社交訪問准證到新加坡賣淫,爲了能繼續留在本地,在一年內以金錢和性賄賂一名移民與關卡局人員,以換取特別准證逗留本地,最終被判坐牢25周和罰款8000元。
現年38歲的被告梁青蘭面對12項控狀,包括抵觸防止貪汙法令和婦女憲章。她昨天承認其中四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于2018年5月28日持社交訪問准證入境我國後,在本地賣淫。
她的准證在同年7月27日到期,她之後通過朋友聯系上移民與關卡局的稽查官張偉平(48歲),並表示她已逾期逗留一個月,希望對方可以幫忙。
張偉平被指答應幫被告取得特別准證(Special Pass),並向被告索取一台蘋果手機作爲報酬。
一般上,特別准證是移民廳發給因特別事故而必須暫時逗留我國的外籍人士,包括協助調查或須上庭供證的人。
在被告拿到特別准證之前,張偉平被指某天直接上門找被告,並向她索取性服務。被告爲了換取特別准證,答應與對方發生性關系。
張偉平被指完事後,告訴被告他會以逾期逗留的理由安排被告被捕,並交代她落網後要如何回答調查官的問題,以取得特別准證留在本地協助調查。
同年10月16日,被告被捕後按指示照做,繳交逾期逗留的銷案罰款後,取得特別准證。
事成後,張偉平被指改變主意拒收蘋果手機,反而向被告索取現金,被告于是把2100元至2200元交給他。
被告擔心若不照辦,張偉平可能會撤銷她的准證,她于是多次按指示借錢給他。
調查顯示,被告在2018年至2019年間,前後賄賂張偉平188.88人民幣(近39新元)以及約2100至2200新元,並且也給他7000元人民幣(1428新元)的貸款,還提供兩次性服務。
另外,被告也在裕廊一帶租房提供性服務,且爲了吸引顧客,她每個月花500人民幣(約107新元)在三個網站打賣淫廣告,每小時的性服務收費120元。
其中,她在去年11月30日至今年1月13日之間,在上述單位先後替90人服務,並將賺得的8000元寄回家鄉,她最終在警方的掃黃行動中被捕。
受賄賂停職 案件23日審前會議
另外,張偉平也被控上庭,面對12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他的案件展期至本月23日進行審前會議。
移民與關卡局答複《聯合早報》時表示,張偉平自去年11月25日被停職,由于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當局不便置評。
發言人強調,當局對涉及貪汙的官員采取零容忍態度,所有官員應時刻保持最高的誠信標准。違例者將依法處置,並受到相應的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