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更簡潔易懂的文字、性別中立的字眼,以及簡化的編排,新加坡法律全冊的全盤修訂已經完成。2020年修訂版涵蓋512部新加坡法令,收集截至本月1日的最新法律,修訂版本月31日生效。
新加坡法律全冊(Singapore’s Acts of Parliament)上一次做全盤修訂是在35年前,新版本收錄的512部法令總頁數約兩萬7000張,主要采用更簡化和現代化用語,並在恰當時使用性別中立(gender neutral)字眼,比如以“Chairperson”(主席)取代“Chairman”。過時用語及長句也以更簡單詞彙取代,但不改變原文意思。
法律修訂委員會(Law Revision Commission)和總檢察署用了六年多,對1985年版的新加坡法律全冊進行修訂。新版本也提供更多法令的一些曆史背景。此外,修訂過的法令也注明修正年份,但不再用篇章(Chapter)的編號,使用者查閱時可分辨哪條法令已被廢除,或根據了之前同名的法令重新制訂。
總檢察署文告說,每條修訂法令會繼續提供立法的曆史,並加上額外資料,包括法案在國會的進展、法令修正的過程、修正過程是否有任何整合,以及法令的簡稱是否有改變等詳情。
總檢察署的法律草擬司早在2013年推出“PLUS”(Plain Laws Understandable by Singaporeans)計劃,邀請公衆就法律文字和呈現方式等提出意見。
總檢察署首席立法顧問李明恩在文告中說,2020年修訂版涉及大量法令,這個工作也是“PLUS”的部分計劃之一。
法律草擬司在擬寫新法律時,要確保法律持續有效,容易查找和通俗易懂。總檢察署文告說,“修訂現有法律和簡化文字,符合讓更多人容易接觸到法律的精神。”
我國上一次修訂截至1985年的法律,1985年修訂版于1987年生效。
李明恩說,當時的修訂涉及387部法令,約有8000頁。如今修訂的有512部法令,總頁數約兩萬7000張,法典規模已增加兩倍多。她指出,修訂過程讓他們領會新加坡獨特的遺産和曆史,因爲擁有海峽殖民地時期的法律、印度、馬來西亞和英國的法律,以及新加坡國會制定的法律。她說:“其中的挑戰是在更新法令的同時,也尊重遺産,並讓法律行文更加淺白而不更改法律的意思。”
李明恩回答詢問時說,修訂工作是從2017年8月啓動,但真正准備工作是從2015年8月開始。協助法律修訂委員會展開工作的主要來自法律草擬司的10人法律修訂小組,但法律草擬司的66名職員都間接或直接參與,所以是集體協作。
李明恩說,修訂最重要的原則是保留法令的意思,“每個字和標點符號都必須精確使用,確保不會無意間更換法律的意思。”
另外,確保一致性是修訂法律全冊時的另一挑戰。“當你有30名法律草擬員事,肯定有不同的風格和表達方式。”
李明恩說,修訂工作體現總檢察署致力于提供明確易讀、讓人容易明白的法律,“通過修訂版,希望更多人無須通過律師就能明白法律,也希望每個法令所提供的法律背景,有助使用者更能解和體會法律的曆史。”
公衆可上網或購買印刷本,查看最新的修訂內容。
全冊使用性別中立與簡化用語
2020修訂版的新加坡法律全冊,對一些英文文字的使用做簡化和現代化修訂,以下是一些例子:
●不再使用“shall”
shall有不同意思,多數是指具有強制意義的“必須”,如今已改成“must”。
shall有時也代表宣告,比如“shall be valid”,其實是“is valid”,即是合法或合格的。
●性別中立用語
用“Chairperson”取代“Chairman”
用“him or her”(他或她)取代“him”
●簡化文字
用“despite”(雖然)取代“notwithstanding”
用“to avoid doubt”(爲免有歧義)取代“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