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宅變賭窟,賭徒還請“陪賭女”,結果遭警方一網打盡,21人被調查,其中13人被捕。
警方前天發文告透露,15名男子與4名女子疑涉及非法賭博活動與非法雇傭,目前接受警方調查。他們的年齡介于17歲至88歲。
文告指出,本月15日,勿洛警署與中央肅毒局人員在羅央一帶的卓灣(Toh Crescent)展開聯合行動,在一個住宅單位內共發現21人。所有21人在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下被調查。
警方到義順5道展開執法行動時,起獲現金、一台手機與賭博相關用具。(警方提供)
另外,單位內有一張牌桌與桌球台,以及卡拉OK系統,除了賭博外,一名女子被發現在單位內,充當陪坐,從中獲利。9男4女因觸犯公共賭館法令和雇用外來人力法令被捕,年齡介于17歲到35歲。警方也起獲相關賭具。
《新明日報》記者昨早走訪案發地點,屋內一名租戶何女士(60歲,退休)表示,單位是女兒男友租下,自己與丈夫、女兒于去年初搬入。
她與丈夫,以及女兒和男友各住在一個房間,另外還有五戶租客,底層有一個休閑室。據她了解,休閑室內有卡拉OK設備,但自己不曾進入,而且平常都上鎖。“疫情前,有人偶爾來辦派對,但疫情後就沒有人再來。”
她表示,警方晚上9時突然前來,自己感到驚訝,但沒有下樓。她說,警方來之前,有人在底層唱卡拉OK,有些是女兒男友的友人,有些則是朋友的朋友,不會覺得很吵。
警方在羅央卓灣一帶的私宅起獲賭具,包括籌碼。(警方提供)
據她透露,女兒男友曾被警方問話。
警方文告指出,12月4日,兀蘭警署警員到義順5道展開執法行動,打擊非法賭博行動時,發現6名阿叔聚賭,兩名年齡分別爲77歲和78歲的老翁做莊,4名賭客的年齡介于56歲至88歲。
現場起獲現金超過1400元(約4200令吉)、一台手機與相關用具。
根據賭注法令,任何被發現參與下注的人,一旦罪成將面對介于2萬元至20萬元( 6萬至60萬令吉)的罰款,監禁不超過五年。
在相同法令下,任何向非法賭博業者下注的人,一旦罪成,將可被判長達6個月監禁,高達5000元(約1萬5000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根據公共賭館法令第4(1)節,任何人涉及管理或協助管理將單位充作爲公共賭館場所,一旦罪成,則會面對罰款5000元至5萬元(約15萬令吉),以及坐牢長達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