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2月1日起,雇主在工作准證持有人和他們的眷屬入境新加坡前須申報他們的接種記錄,准證持有人也須提交接種證書。(圖:聯合早報檔案照)
(新加坡27日訊)爲維持新加坡的高接種率,從明年2月1日起,接種冠病疫苗將成爲申請長期證件丶工作證件和永久居留權,以及更新工作證件的條件。
根據新加坡衛生部昨晚(12月26日)的文告,當局已從今年11月1日起,規定長期證件持有者須接種疫苗才能入境新加坡。
從明年2月1日起,雇主在工作證件持有者和他們的眷屬入境新加坡前須申報他們的接種記錄,證件持有者也須提交接種證書。
持有電子接種證書的證件持有者可上傳相關證明,沒有電子證書的人則須向航空公司丶渡輪經營者或關卡出示接種證明。
無法出示相關文件者,除非已提前豁免,否則將被禁止登機丶登船或是入境新加坡。
相關限制將不適用于12歲以下者。12歲至18歲者可申報並在抵達新加坡後完成接種。不適合接種疫苗者,則須在申請時提交醫生證明,並且在抵達新加坡後進行身體檢查。
至于申請永久居留權丶長期探訪證和學生證者,當局會在評估申請時核對他們的接種記錄,並將記錄上傳至全國疫苗接種名冊中。
如果他們不在名冊中,例如未接種或在國外接種但血清檢測爲陰性,則必須完成接種才能獲得永久居留權或長期證件。
相關限制將不適用于12歲以下者,或因健康原因無法接種者。
(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