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新疫苗接種者旅遊走廊(VTL)實施後,不少馬國人申訴,從新加坡攜帶舊電子産品入境馬來西亞時,被大馬海關要求繳付通關稅,上述情況令許多准備返馬過年的馬國人感到擔憂。關稅局官員強調,當局根據條例征稅,並非針對VTL入境者。
《東方日報》接獲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馬讀者西門投訴,他透露,自己將于本月份返回大馬,並且也會攜帶手提電腦等電子産品回國,由于之前看見有網民在面子書分享入境時需繳稅的貼文,因此擔心自己也會被征稅,同時也對這個稅務感到疑惑,到底是全新電子産品才會被征稅,還是已使用過的産品也會被征稅,希望媒體能協助厘清這個問題。
該些從新加坡回國的大馬客工在面子書群組分享本身經驗,綜合他們所分享的情況,被征稅的物品包括電腦、平板、手機和遊戲子等電子産品、手表、衣服、手提袋和樂高積木等。
其中一名網民聲稱,其丈夫是通過陸路VTL回國,攜帶一台使用多年的電子遊戲機入境,被海關要求交付60令吉的稅務。
也有網民透露,從獅城回國時,因攜帶衣物等物品共繳付950令吉稅務。
有網民在面子書貼文分享,只需出示任職公司要求居家工作的信函,就可以不會被抽稅。有網民表示,會否被征稅,主要胥視檢查行李的官員是否嚴格要求。
不少大馬客工在面子書群組詢問,攜帶電子産品返馬會否被征稅。(圖取自面子書)
《東方日報》向柔佛關稅局官員了解,根據條例,所有電子産品無論新舊,入境時都必須征稅,所繳付的金額則依照物品價格進行計算。
“不管是使用陸路或航空渠道返回大馬,都有可能會被征稅。”
不具名的官員強調,這項稅務並不是針對VTL通關者,而是一直以來都在執行的條例。
他說,若攜帶的物品是作爲個人用途,並符合2017年關稅法令(豁免)條件,是可以豁免繳稅。
根據大馬關稅局網站提供的資料,若是置放在行李箱的個人物品並非違禁品,且符合條件,可以在1988年關稅法令(豁免)下免繳付稅務。
該局注明,可攜帶入境且豁免繳付稅務的物品,包括已使用過的非家庭使用的用品;不超過一升容量的酒精飲料;不超過225克的煙草或不超過200支的煙;不超過3件的新衣服;一雙新鞋;不超過一台插電或使用電池操作的個人衛生用品;不超過75令吉的食品;價值不超過400令吉的禮品(不包括酒精、煙草、香煙、車輛、輪胎)。
若超過上述數量的物品,將被征收物品價值的30%稅務。
柔佛關稅局官員表示,由于每個人面對的情況不一,因此難以一一向公衆厘清。若民衆對繳付的稅務不滿或有任何意見,可直接前往大馬關稅局網站提出上訴,將由官員受理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