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無法在每層樓停留,對使用輪椅者造成許多不便,建屋發展局因此正探討在那些沒有直達電梯,又無法進行電梯翻新的政府組屋使用電動爬樓梯機,讓居住在這些組屋的輪椅使用者更方便出入。
建屋局目前已和一些組屋住戶展開電動爬樓梯機(powered stair climber)的初步測試,評估這些設備是否適用並具有成本效益,以及探討這類設備能否大規模使用。
電動爬樓梯機可附在輪椅上,輪椅使用者可在另一人的協助下,使用這個設備上下樓梯。
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在國會書面答複中說,過去多年來,建屋局采用創新的技術方案以及展開試點測試,爲一些具有技術限制或成本過高的組屋進行電梯翻新工程,這包括建造沒有機房的電梯以及泡泡電梯(bubble lift)。
建屋局在2001年推出電梯翻新計劃,讓居住在每一層樓的住戶都能使用電梯出入,這爲年長者和行動不便者提供便利。
在這項計劃下,已有超過5000座組屋展開電梯翻新工程,但仍有約150座組屋的電梯無法進行翻新,共有約2000個組屋單位的住戶沒有電梯直達他們所住的樓層。
“針對這些組屋,建屋局將繼續探討新方法來降低電梯翻新的成本,以及爲那些居住在沒有直達電梯的組屋住戶尋找其他方案,讓他們能更方便出行。”
因健康因素須用電梯出入 住戶換屋可申請LHG津貼
李智陞說,建屋局曾探討將可折疊的輪椅升降機安裝在組屋的樓梯處,但基于消防安全考量,這一方法並不可行。
住在受影響組屋的住戶若因健康或行動不便等因素而須要使用電梯出入,在購買有直達電梯的組屋單位時,可申請高達3萬元的電梯服務安居津貼(Lift access Housing Grant,簡稱LHG)。
截至去年12月,建屋局共收到35份LHG申請,28份申請已獲批准,另有兩份申請還在評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