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人不休病假,Rahim M Taha 的雇主每月多給工人 100 新元
拉希姆的醫生告訴他,他必須接受 Covid-19 拭子測試,並因持續咳嗽而請病假
拉希姆拒絕這樣做並繼續工作
他咳嗽得很厲害,以至于他的團隊的一名 NEA 官員告訴他回家
新加坡——爲了避免因病假而失去本月額外賺取 100 新元的機會,A Rahim M Taha 決定跳過他的 Covid-19 拭子測試,盡管他一直在咳嗽3周。
當他的醫生試圖說服他不這樣做時,他說他不介意向衛生部(MOH)報告。然後,他繼續環島工作,擔任害蟲防治技術員。
由于違反了《傳染病法》,59 歲的拉希姆于周二(1 月 18 日)被判處 5 周監禁。
他對一項將他人暴露于感染風險的指控表示認罪,同時有理由懷疑他是 Covid-19 攜帶者。由于他拒絕進行拭子檢測,當局當時無法確定他是否感染了冠狀病毒。
法庭獲悉,他是 Verminator Pte Ltd 的團隊主管,並被派往新加坡東部地區的不同地點進行病媒控制服務。
這些包括檢查齧齒動物和蚊子的侵擾,以及噴灑或施用殺蟲劑和滅鼠劑。
作爲主管,Rahim 會開著公司的面包車將他的團隊帶到每個地點。來自國家環境局 (NEA) 的環境衛生官員也將在那裏指導並證明團隊的工作。
拉希姆每月獲得約 1,500 新元的基本工資,如果他滿足以下條件,則每月可額外獲得 100 新元:
除非他休假,否則他會上班
要准時
該月不休病假或緊急事假
醫生無法說服他
2020 年 10 月 5 日,Rahim 去義順綜合診所抱怨咳嗽在晚上會加重。他也在排出白色的痰。
在就診期間,他的體溫略高于正常水平,爲 37.4°C。
他最初同意進行 X 光和 Covid-19 拭子測試,但在診所護士告訴他必須休三天病假並待在家裏等待測試結果後,他改變了主意。
醫生進一步向拉希姆解釋了現行的政府規定,稱除非檢測呈陰性,否則不允許他離開家。但拉希姆堅持說他不想接受測試。
然後醫生說他必須給拉希姆五天的病假,期間他不能離開家。
拉希姆也拒絕了,說如果他休病假,他將沒有資格獲得 100 新元的津貼,並詢問醫生如果他接受病假,誰會補償他。
醫生警告拉希姆,任何有上呼吸道感染症狀的人拒絕進行拭子檢測或病假都是違法的,他會向衛生部報告此事。拉希姆回答說他不介意這一點。
在與衛生部工作人員通電話後,醫生再次試圖說服拉希姆,但無濟于事。拉希姆在取完藥後離開了診所。
醫生隨後向衛生部提交了一份報告。
咳嗽到警察叫他回家
第二天,拉希姆上班,在大坑和巴特利地區進行了檢查。他和他的團隊還在 MacPherson 鄰裏警察局噴灑殺蟲劑。
當他們開車去芽籠時,與他們同行的 NEA 官員注意到 Rahim 咳嗽得很厲害。由于害怕他感染了 Covid-19,警官讓他回家,他答應了。
當天早些時候,衛生部監督和執法部門的一名經理給拉希姆打了電話。拉希姆後來回了電話,在此期間,另一個人提醒他他的法律義務。
拉希姆回答說,如果他在沒有醫療證明的情況下休病假,公司將對其進行處罰,並提出返回義順綜合診所領取一份。
經理告訴他這樣做會觸犯法律。通話結束後,拉希姆繼續工作,沒有回家。
經理的同事後來再次打電話給他,並用馬來語與他交談,說在他病假期間呆在家裏很重要。然後拉希姆謊稱他已經在家了。
副檢察官周揚尋求六到八周的監禁,並指出拉希姆在拒絕進行拭子測試後的第二天七小時內前往五個地點。他還在面包車上與同事共進午餐,他會在那裏摘下口罩。
作爲緩解措施,沒有律師的拉希姆告訴法庭,他隨後在拭子測試中檢測爲陰性,但他沒有說他什麽時候接受測試。
他補充說,他患有心髒病和糖尿病等“各種疾病”。
違反 Covid-19 法律的人可被判入獄長達 6 個月或罰款高達 10,000 新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