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從3月14日起,12歲至17歲的青少年也必須在完成基本冠病疫苗接種程序的270天內注射追加劑,否則他們的“已完成接種”狀態將失效。
政府抗疫跨部門工作小組本月初宣布,年滿18歲者在接種基本程序最後一劑疫苗的270天內將視爲“完成接種”;過了270天而未接種追加劑,則被視爲“未完成接種”。這項措施從2月14日起生效。
工作小組今天宣布進一步擴大此措施的涵蓋範圍,從3月14日起,12歲至17歲的青少年也包括在內。
根據衛生部文告,那些完成基本接種程序且曾感染冠病的公衆,目前不需要施打追加劑。
衛生部長王乙康在今天的記者會上說,政府會逐步爲12歲至17歲人群注射追加劑,16歲和17歲者將從下個月初開始接到接種追加劑的短信通知,16歲以下則遲些時候才會接獲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