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SMRT員工三年前遭維修機車碾傷右腳而截肢,SMRT涉嫌沒恰當地采取安全措施去年被控上法庭,案件昨天再次過堂。
這起事故發生在2018年12月12日,傷者是一位名叫莫哈末賽義迪的維修員。SMRT面對一項抵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的罪名,控狀列出三個應采取而未采取的安全措施。
這包括在員工移動受限的情況下評估相關風險和制定安全工作程序、實施相關的管控措施和安全工作程序,以解除運作風險,以及爲員工提供如對講機等完善的工作設備。
事故發生約一周後,SMRT曾發表文告說明事發過程。當天淩晨,由受傷維修員和其余五人組成的維修小組在裕群地鐵站附近的東向軌道上完成軌道加固工程後,准備將維修車送回車廠。
這時,其中一名維修小組成員發現莫哈末賽義迪的右腳被維修車碾過,躺在軌道上。維修小組馬上爲受傷的維修員施救。民防部隊接獲通報後將維修員送往新加坡國立大學醫院救治。
案展下月8日過堂,若罪名成立,SMRT將面對最高5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