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記者從浙江法院獲悉,2月8日上午,浙江省余姚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
一起疫情防控期間聚衆賭博案。葉某某在家中擺放2張自動麻將機,多次聚衆賭博並抽頭獲利9000余元,因構成賭博罪被依法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
余姚法院經審理後查明,葉某某在自己家中,擺放2張自動麻將機,供段某某、吳某某、黃某某(均另案處理)等人多次以“沖擊麻將”形式聚衆賭博,並從中抽頭獲利人民幣9000余元。2020年2月3日,被告人葉某某被抓獲。庭審中,被告人葉某某對指控的事實、罪名沒有異議。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葉某某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抽頭獲利,其行爲已經構成賭博罪。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葉某某聚衆賭博,妨害疫情防控工作,應從嚴懲處。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依法判處被告人葉某某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
據悉,秉持“優先辦理、從嚴從快”的原則,余姚法院于2月7日下午受理該案後,依法適用速裁程序進行審理。該案從立案到宣判不到24個小時。這也是余姚法院與余姚檢察院、余姚公安局聯合出台《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工作規定》以來首例宣判的涉疫情刑事犯罪。
余姚法院刑庭庭長齊志強表示,此案中葉某某罔顧疫情和禁令,無視疫情傳播的危險性,依然聚衆賭博。法院對其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以罰金五千元,是在正確運用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充分體現了依法從嚴懲處的精神。
法院警示:疫情防控事關全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請不要心存僥幸,以身試法!任何違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爲疫情防控工作“添堵”的行爲,都將有可能涉嫌犯罪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趙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