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德順。(視頻截圖)
花30萬新元(約93萬令吉)裝修洋房改成“魔鬼魚養殖場”,男子20年來家中非法經營魔鬼魚批發生意,當局上門搜查發現上百條魔鬼魚,男子被判罰款1萬1000新元(約3萬5000令吉)。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林德順(譯音,41歲)承認兩項非法經營寵物養殖場及寵物店的罪名後被判刑。
根據案情,國家公園局在2020年7月23日接獲通報,指被告在武吉巴督一帶的有地住宅內經營非法養殖場,非法出口𫚉魚(俗稱魔鬼魚)。
當局的官員喬裝買家上門檢查,發現被告家裏藏有116條魔鬼魚、120條七彩神仙魚,以及5條金龍魚。被告接受調查時稱自己是魔鬼魚愛好者,最初是在2000年從獅城的寵物店購買了一對魔鬼魚。
他後來發現養殖和出售魔鬼魚是利潤非常高的生意,因此花了30萬新元裝修了房子,將部分改裝成養殖場,然後通過老師售賣魔鬼魚。除了出售魔鬼魚以外,他也售賣七彩神仙魚和金龍魚。
當時,魔鬼魚並不是受保育動物,在2017年才被列在“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之中,要申請准證才能出口。
被告于2017年5月注冊了私人有限公司,曾將魔鬼魚出售到美國、中國、日本,以及菲律賓。
但是,他沒有申請在新加坡私宅內經營養殖場以及寵物店准證。他接受調查時,承認20年來至少出售了50條魔鬼魚給獅城的顧客。
除了魔鬼魚,被告後來也開始養殖七彩神仙魚。他原本也想養殖金龍魚,但家裏已不夠地方。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以爲注冊公司就已算是合法經營,並不知道還得向當局申請執照,如今他已將養殖場搬遷到合法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