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馬來西亞婦女和她的男朋友在搬進後港的出租屋幾個小時後, 被房東告知立即搬出。
這對夫婦于1月25日晚剛搬進後港大道8號620座的一個單元,據稱次日下午1月26日被驅逐。根據從他們爭吵的錄像中聽到的交流,房東最初拒絕退還這對夫婦爲房間支付的800新元,其中包括550新元的押金。
在與房東,一位戴著眼鏡的老人發生爭執時,該女子似乎在哭泣。隨後,在她的姐姐等人到達單位並進行幹預後,房東將700新元退還給了該女子。租戶在 Facebook 上的帖子已被分享超過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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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該女子稱,她第一次收到簡訊是在1月26日下午5 點,當時她的男友和一位朋友向她介紹了這對夫婦。簡訊說房東想把她和她男朋友的東西扔掉。該女子的男友還稱,他在工作時接到了房東的電話。據稱,房東告訴他,如果他們在一天結束前不搬走,他會把這對夫婦的財物扔掉。
該女子的男友隨後表示,他試圖協商幾天的寬限期讓他們搬出去,但房東不肯讓步。當該女子在下午 5 點 30 分回到單位時,她聲稱她的物品未經她的允許被移出房間。
她隨後質問房東,但房東否認他被允許進入她的房間,並補充說,如果租戶持有毒品,他將面臨死刑。據該女子稱,房東多次暗示她持有毒品。
她的男朋友後來得知房東涉嫌指控他們持有毒品並未經許可觸摸他們的財物後報了警。隨後,民警趕到現場,警告房東不要無端指責持有毒品。此後,這對夫婦回到他們以前的住所在那裏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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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女士說,她想在 Facebook 上分享她的經曆,以防止其他人被“騙”,並鼓勵人們分享她的帖子。在撰寫本文時,尚不清楚房東首先要求這對夫婦搬出的原因。據警方稱,事件涉及的各方已被告知他們的法律追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