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展開爲期兩周的執法行動,244人因涉及不同類型的詐騙案或充當錢騾,目前正協助警方調查;受害人共損失逾450萬元(約1396萬令吉)。
據《聯合早報》報導,警方昨天發文告,指在商業事務局及七大警署從本月11日至24日展開執法行動,有15歲至77歲的167名男子和77名女子因涉嫌參與詐騙案或充當錢騾遭調查。
這些嫌犯涉及的詐騙案件多達510起,涉及的詐騙案從網絡愛情、電子商務、技術支援、冒充政府人員、假公安、投資、求職及貸款等不一而足。這些嫌犯各在詐欺、洗錢及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下被警方調查。
根據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詐欺罪名若成立,可面對長達10年監禁和罰款。洗黑錢罪成可面對監禁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元(約155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經營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務,一旦罪成,嫌犯可面對最高罰款12萬5000元(約39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三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指出,任何人涉嫌詐騙都將被依法處理。警方也提醒公衆,不應讓他人使用自己的銀行戶頭或電話號碼,一旦被發現涉案,也須負起刑責。
公衆可上網到scamalert.sg
或撥打防止詐騙熱線1800-722-6688,獲取更多與詐騙有關的訊息。任何人若握有詐騙情報,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上網到www.police.gov.sg/iwitness提供線索。所有資料都將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