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精神分裂症病患的舉止,心理衛生學院前護士竟出手攻擊病患,不僅打他的身體,還故意推輪椅讓他差點跌倒。
被告伊利亞(26歲)承認罪名後,前天(3月17日)被判坐牢五周。58歲受害者是心理衛生學院的長期病患,因爲他無法保護自己,被告因此面對加重懲罰。
法官下判時指出,醫療人員在工作上確實面對重重挑戰,但被告熟悉受害者的舉止,照理不應如此容易受到挑釁。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9年12月8日。受害者同天也遭另外兩名心理衛生學院的職員暴打,他們是前助理護士薩達斯瓦摁(60歲)和前護士伊山(32歲),兩人去年分別被判坐牢三周及九周。三人已不在心理衛生學院任職。
案情披露,病患當時坐在輪椅上,並用衣服掃走廊地板。伊利亞覺得這個舉止不衛生,因此感到厭煩。他把病患的輪椅向前傾長達13秒,導致輪椅越來越傾斜,直到病患差一點跌出去時才把輪椅拉回。
接下來20分鍾,被告又兩次將輪椅向前及左右側傾,還推了病患的背部,所幸受害者沒有跌下輪椅。
被告甚至拍打受害者的背部、肩部和頸項,這些舉止都被電眼拍下。他因此面對兩項蓄意傷人和魯莽行事危害他人安全的罪名,還有一項使用刑事暴力罪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據《海峽時報》早前報道,受害者當天在休息室玩另一名病患的尿壺,把尿灑在薩達斯瓦摁身上。伊山得知後,三次朝受害者的臉噴消毒洗手液。
受害者開始大吵大鬧,薩達斯瓦摁、伊山和伊利亞一起制服病患,伊山甚至拳打他的眼部兩次,薩達斯瓦摁也拍打受害者頭部兩次。
伊利亞事後發現受害者右眼淤青,爲他冰敷後自己向管理層呈報此事。受害者當天下午被診斷出左腳趾淤青並骨折,此外右眼也淤青。但代表律師澄清,這些傷勢都是由另兩名同事造成,與伊利亞無關。
律師求情時說,被告事後寫道歉信,及嘗試給受害者家屬1000元(約3千令吉)賠償,雖然對方拒絕收下,但這顯示被告是真心懊悔。
控方指被告身爲護士,有責任照顧病患,卻選擇把情緒發泄在病患身上,這舉動影響了公衆對醫療服務的信任,必須嚴懲。(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