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卷走客戶3315萬余元的律師事務所前管理合夥人王賜安除了面對刑事罪名,也被客戶投訴違反專業操守。他向律師公會設立的紀律審裁庭承認七項違反律師專業法令的指控,包括未經授權從客戶的戶頭轉賬、沒有對受托管的資金負責,以及沒有記賬等。
被指卷走客戶3315萬余元款項潛逃至馬來西亞,律師事務所前管理合夥人王賜安被引渡回國後,除了面對刑事罪名,他也被客戶投訴違反專業操守。
律師公會隨後針對投訴設立紀律審裁庭,目前被還押的律師王賜安(44歲)去年12月3日通過視訊,承認七項違反律師專業法令的指控。
七項指控包括他未能按照客戶的指示行事、做出誤導性陳述、發出不能兌現的支票、沒有讓客戶合理地了解情況、未經授權從客戶的戶頭轉賬、沒有對受托管的資金負責,以及沒有記賬。
審裁庭後來裁定王賜安的專業行爲嚴重失當,須接受法律制裁。
律師公會將把案件移交給三司特別庭審理,由後者決定王賜安的處分。另外,他被令須承擔6000元訟費。
誤導客戶 並發出無法兌現支票
根據紀律審裁庭日前發出的判詞,精密工程公司艾來得科技(Allied Technologies)在2017年10月與JLC Advisors律師事務所(簡稱JLC)簽署托管協議,由後者代爲保管一筆巨額款項。
王賜安當時是JLC的管理合夥人,他代表事務所簽署這份協議。
協議規定,只有在艾來得科技發出通知,以及有至少兩個授權簽署人的簽名,或者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例如JLC退出托管人身份或法庭下達指令),JLC才能發放裏頭的款項。
艾來得科技在2019年3月至5月之間,曾六次追討3315萬多元余額,但這筆錢其實早已被提走。
王賜安誤導艾來得科技以爲JLC會發放這筆錢,甚至發出無法兌現的支票。
王賜安也在事發前至少15次發出虛假通知,讓艾來得科技誤以爲戶頭裏還保有3315萬多元。
王賜安稱,他當時是按照艾來得科技執行董事劉詩任(譯音)的指示,將部分款項轉給一名股東、艾來得科技的子公司Asia Box Office,以及劉詩任名下的公司。
面對至少76項控狀 從馬國引渡回新後不准保釋
事發後,王賜安失聯約14天,于2019年5月30日在馬國落網,隔月1日被引渡回國面控,且不准保釋。
他目前面對至少76項控狀,包括欺騙、僞造文書,以及嚴重失信等罪名。
案展5月12日進行審前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