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理工大學前研究員六年內偷拍超過2200張裙底照,逾400名女子受害,幹案地點包括校園各處和全島多個地點。
南大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表示,校方對騷擾、偷窺和性不當相關的行爲持零容忍態度,被告已于去年4月22日被革職。
來自中國的郭智宏(譯音,30歲)面對10項控狀,包括偷拍、抵觸影片法令和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他昨天承認其中三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後,被判坐牢10個月又五周。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南大的研究員,他于去年4月11日晚上8時許,緊跟在一對男女後方。他後來在偉樂坊(Wheelock Place)的手扶梯上,緊貼在該名25歲女子後方。
一對情侶覺得被告形迹可疑,上前質問他,並要求查看他的手機。
被告當時否認偷拍,也一直擺弄手機,似乎想要重置手機,但及時被情侶制止。
被告後來只好打開手機,但他刻意調低手機熒幕亮度,並出示另一個相簿讓他們查看。
不過,他們無法看清被告的手機,被告後來以各種理由企圖阻撓他們查看手機,包括聲稱手機電量不足,以及手機內存有私人文件等。被告隨後嘗試開溜,但被衆人及時攔下並報警。
警方到場後,從被告手機搜出多個女子的裙底照。被告坦承自己數周前開始犯案,但調查顯示被告早在2015年就開始偷拍女子裙底照。
他只要看到穿著裙子、短褲或瑜伽褲的女子,他就會用手機偷拍她們的背影和裙底照。
調查也顯示,被告從2015至去年之間,在全島多個地鐵站、商場和南大校園偷拍,前後偷拍超過2200張女子裙底照,受害女子有400多名。
不僅如此,警方後來也搜出被告藏有1218段猥亵視頻,以及19張性愛照和視頻。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他求情時表示他只用手機偷拍照片,並沒有使用針孔攝像機或拍攝視頻,也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爲讓這麽多女子受害。
他也表示,他已三年沒有回家,將近一年沒有工作,這期間基本上沒出門,已自我反省決定不會重犯,懇請法官輕判。
法官下判時同意控方立場,並指出被告幹案時間長且受害者多,顯然是偷拍慣犯,須嚴懲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