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展銀行在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梁延興已經不是該銀行的職員,而銀行的所有職員都必須遵守最高水准的專業精神及行爲操守。
(早報訊)星展銀行前職員被指濫用電腦系統,非法取得至少30名顧客的個人資料,並泄露其中至少10人的資料給兩名男子。
涉案三人已于上周五(3月25日)一起面控。星展銀行前職員梁延興(31歲)面對欺騙、觸犯濫用電腦法令和銀行法令等罪名。
若觸犯濫用電腦法令罪名成立,梁延興每條控狀可面臨最多5000元罰款,或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抵觸銀行法令罪名若成立,每條控狀則附帶最高12萬5000元罰款,或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另外,梁延興也被指在2017年7月欺騙New Asurion Singapore私人有限公司,謊稱他丟失了手機,誤導對方重新發放另一台手機給他。
被指教唆梁延興幹案,且獲得部分顧客信息的另兩名男子迪納(Dinath Silvamany Muthaliyar,34歲)和洪國豪(34歲),則同樣面對觸犯濫用電腦法令和銀行法令的罪狀。庭上沒揭露三人盜取顧客資料的用途,或罪行是如何被揭發的。
涉案三人將在4月22日再次出庭。
他被指在沒有獲得授權的情況下,使用星展銀行的電腦進入銀行的顧客信息系統,取得這些資料。
控狀顯示,梁延興在2018年6月至11月的五個月內,違法獲得至少30名星展銀行顧客的資料。
其中有至少10人的資料被泄露。梁延興涉嫌通過WhatsApp信息,發送其中八個人的資料給迪納,及兩個人的資料給洪國豪。身爲星展銀行的職員,梁延興把這些資料傳給指定人士以外的人,觸犯了銀行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