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方昨日發出的文告,警方接獲一起個人代步工具和路人相撞的案件,婦女事後送院,被告逃之夭夭。裕廊警署警員透過電眼畫面及實地調查,鎖定被告身份,于昨日逮捕他,也扣押了涉案的個人代步工具。(人名譯音)
20歲青年騎個人代步工具,撞倒婦女逃走,兩天後落網,今早(3月26日)被控上法庭。
根據控狀,被告王寬昀(20歲)騎行個人代步工具時,因疏忽撞上了一名40多歲的婦女佘涵儀,導致對方嚴重受傷。
婦女被撞後頭顱骨折
控狀內容指出,婦女被撞後頭顱骨折。
身穿黑色上衣及球褲的被告神色疲乏,庭內也沒有家屬出庭聆訊。
被告今早通過視像系統面控,他面對一項疏忽行爲導致他人重傷控狀。
這起事故發生在本月23日下午12時55分,地點是文禮道第186座組屋附近的有蓋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