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銀員蔣女士(43歲)說:“當時我有講不好意思,無法收5分錢,但對方不理,要將咖啡烏取走,我只好阻止。”
他指出,對方說“我不賣你”,拿走咖啡烏後在他面前倒掉。
記者觀察,告示寫著“不接受5分硬幣”,並以中英文注明“根據新加坡貨幣法第13(4)條,我們不接受5分硬幣作爲付款,謝謝你的理解。”
“我不想和她吵,走開時拍下她的照片,女友過後在面簿發文。”
不過,她否認有說“我不賣你”,指不收5分錢是咖啡店的規矩,收銀機前也有貼告示講明。
男子申訴,買咖啡付5分錢,指女收銀員拒收,還倒掉咖啡。但女收銀員否認指責,稱收銀機前有貼告示,清楚寫明不收5分錢。
顧客卓先生(48歲,工程師)受訪說,周一(3月28日)早上約9時10分他騎腳踏車做運動,當騎到義順22街第291座組屋歇息時,在咖啡店買一杯咖啡烏時,他掏出兩枚5分錢,與一枚1元以及1角硬幣,要付1.2元,豈料遭收銀員拒絕。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3月31日的《新明日報》。
“我身上還有紙鈔,但想用掉5分錢,連同其它硬幣付款,但對方指不接受5分錢,我強調5分錢也是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