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指出,當刑事法援完全由政府資助,持續上漲的成本會引起重大關注。例如安大略省的法律預算在1996年減了22%,它至今仍未擺脫案件延誤等負面影響。
除了安大略省,我國研究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都以混合形式運作公設辯護人制度,即在聘請內部律師的同時,也把一些案件外包給私人律師。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指出,政府較爲仔細地研究了其中六個與我國有相似普通法傳統及理念的司法管轄區,它們是英國、新西蘭、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和維多利亞州、加拿大安大略省,以及香港。
尚穆根說,政府認爲公設辯護人制度能帶來更多好處,因爲這更有利于建立體制知識、促進規模經濟效益以便更好地應付成本,同時還能更善用專家資源。
政府在檢討刑事法律援助模式的過程中,研究了11個普通法及民事法司法管轄區的做法,以采用實際和可行的方式來設定我國法援模式。
11個司法管轄區當中,九個都設有公設辯護人制度,德國和安大略省除外。後兩個司法管轄區付費把案件外包給私人業界。
我國政府希望保持與律師公會和法律界之間強大的夥伴關系,而維多利亞州的做法能提供借鑒。此外,政府研究的11個司法管轄區中,有10個的刑事法援完全由政府資助。唯一例外是安大略省,由政府以及法律界設立的法律基金會共同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