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宏志被判進入青年改造所12個月。(圖:海峽時報/ANN)
爛賭青年假賣表真搶劫,圖搶10萬新元(約31萬令吉)還刀傷買家,昨早被判進入青年改造所12個月。
20歲的董宏志(譯音)早前承認打搶的罪行。他被指于去年7月13日晚上10時許,在楊厝港一帶的日樂通道(Gerald Drive)持刀搶劫,結果錢沒拿到,還割傷受害者的臉頰。
據早前報道,被告因欠下約4萬新元的賭債,便想出以售賣昂貴名表爲誘餌,刻意安排買家在偏僻又顯身份的私宅區日樂通道以現金交易,趁機搶劫。
案發當晚,受害人受一名越南的朋友委托,獨自帶著兩袋共10萬新元的現金赴約。
被告見受害人獨自一人前來,上前就亮出美工刀,要他交出現金。受害人幾經掙紮後跌倒在地,但仍奮力保住裝著錢的紙袋,並大喊求助。被告這時向他揮動美工刀,割傷他的左臉頰,之後逃逸。
主控官昨早表示,被告曾被判進入青年改造所,如今再犯,預謀幹案,建議法官判他進入青年改造所12個月。
法官下判前對被告說“我們想相信你能被改造”,並提醒他所犯的罪行嚴重,可面對監刑及鞭刑,希望他今後不再重犯。
由于4月16日是被告的生日,律師申請讓他延期服刑,好能跟家人一起慶生,法官批准,讓他展延至4月18日開始服刑。(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