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申訴,房東事後食言,上周四(7日)安裝冷氣當天,到房裏“鬧事”。譚先生說,房東從妻子手中拿走租約合同和公寓鑰匙,要他們馬上搬走,否則就得付公寓鑰匙的100元押金。由于不合理,譚先生趕回家與房東理論,雙方因此爆發沖突。
譚先生坦言,房東曾向他追討押金與租金,但他與太太商討後,認爲昂貴的房租原就包含冷氣費用,應該等房東安裝好冷氣後再支付余款,也沒有簽下租約。
譚先生透露,當天兩次報警,第一次是因爲房東趕人,威脅扔東西出去,第二次則是房東胡亂指控他們偷東西,亂翻個人物品,甚至動手。根據他提供視頻,有警員在場,女房東坐在椅子上嘶吼,要房客搬走。還有一段視頻則可見,男事主挑釁房東說:“打啊!來啊!”,還一度叫對方“老巫婆”。
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
“她說話開始大小聲。我們收拾東西時,她指我們偷走廚房櫃子的把手,借機查行李,我阻止時,她捶打我背部。我拍下‘證據’,全都貼到面簿上。”
女房東:法院見
男事主譚先生(28歲,零售業務員)受訪時表示,與太太去年底剛結婚,尋找愛巢期間,決定暫時租屋,在網購平台Carousell上看到加東一帶安珀路(Amber Road)一間公寓單位出租,通過房屋經紀聯系上屋主。
女房東稱個人資料遭公開,並稱:“法院見,我奉陪!”
她指出,自己並非難相處之人,過去多年有多名租客,首次遇上如此難搞的租客,還敢惡人先告狀。
“房東事後才說會在4月24日解決冷氣的問題,我們問了其他房客才得知,冷氣已故障兩個多月,房東最近才決定更換,上周三(4月6日)通知我們隔天有人會上門安裝冷氣。”
譚先生表示,目前暫住在姑姑家中,下周將搬到新租下的房子,將透過法律途徑向房東索償。“我找了律師,報警後也到小額索償庭申請,勢必要拿回那1000元。就算扣掉五天租金,她也至少要還我們750元。”
他表示,以月租1600元租下主人房,繳付1000元的部分押金後,于4月3日搬進去,卻發現冷氣機壞了。
兩度報警拍視頻
“他們已經住了幾天沒給租金,還欠我押金,就連區區的100元鑰匙押金都不願意付,實在欺人太甚,我當然要他們搬走。”
新婚夫妻在東海岸公寓租房,入住五天後因租金問題被趕。男事主控訴女房東不退押金,女房東則聲稱,租客入住後未付清押金及首月租金。
不願透露姓名的女房東則表示,租客入住後未付清押金全額及首月租金,也不肯給100元作爲公寓鑰匙的押金。
她表示,三度追討租金不果,再加上對方頻頻挑釁,才會火冒三丈,引發沖突。“我擔心他們不小心拿走我的櫃子把手,他不合作也不理我,我就要看看箱子裏有沒有,他就用身體碰撞我,我也用手推開他,才越演越烈。”
“沒想到提起此事,房東就叫我們不用付了,讓我們以押金抵租金住到月底,5月1日搬走,我們也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