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醉得不知家在何處的醉漢,公寓保安勸說反被打,醉漢被判坐牢五天,法官庭上贊保安,說他挨打挨罵仍能克制不還手,“表現出色”。
被告孟凡偉(譯音,38歲)前午(4月11日)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的罪名,另外一項在公共場所醉酒鬧事以及不戴好口罩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潘豐源攝)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5日淩晨,地點是位于實龍崗麥桂路(Mergui Road)的富邸(Forte Suites)公寓。
43歲的馬迪瓦南案發時是該公寓的保安,他在淩晨2時49分左右見到被告在樓下遊蕩,行爲鬼祟,因此上前查看。
被告當時喝得爛醉,拿出了一張公寓門卡要保安帶他到“#03-06”單位,但公寓沒有該單位,保安于是告訴他走錯了地方,勸他離開。
豈料,被告拒絕離開,開始推扯保安,並踢倒了一些花盆,期間還突然捉向保安的頸項,後者因此把他推開,結果被告站不穩跌在地上。
被告站起身後變得更凶狠,數次用頭撞向保安的臉,也捉著對方的頸項不放。對面公寓的保安見狀後,立刻趕來幫忙,並且報警求助。
庭上也播放事發過程的閉路電視畫面,而被告見到自己被推倒的一幕後,告訴法官說都是保安推倒他,才會造成事件一發不可收拾。
法官不認同,指保安推他只是想保護自己,卻沒想到被告醉得站不穩而跌倒。此外,被告一開始就不斷罵保安還對他出手,後來更是對他發狠,可是保安一直很克制,連還手都沒有,法官贊他的表現出色。
文:郭培賢
攝影:潘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