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桂豔案發時是位于金沙的中餐廳喜悅的副經理。(圖:海峽時報/ANN)
金沙中餐廳副經理被指“私吞”顧客消費的積分,求情稱積分都花在和同事一起吃飯,沒有購買個人奢侈品,如今已吸取教訓,“以後也不會再做這樣的傻事”。
早前承認抵觸濫用電腦法令的張桂豔(48歲,譯音)前日被判坐牢六周。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被告共面對三項控狀,包括一項失信以及兩項抵觸濫用電腦法令的罪行。
她被指叫朋友申請金沙尊賞時尚會員(Sands Rewards Lifestyle)賬號,之後凡是碰到沒有會員賬號的顧客,她便會把他們的消費積分存入朋友的會員賬號中。
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2月13日之間,被告47次將顧客消費後所得到的積分存入友人的會員賬號中,共得到價值約1萬零71元的積分。
被告後來用積分在金沙消費,總額達1173元。
被告昨日求情時說,她其實並不知道已經積存那麽高數額的積分,她在餐館使用積分,也都是帶同事一同去吃,沒有花在任何個人奢侈品上。
她說,這幾年來她備受壓力,失去工作,自我封閉一段時間。她也說,看了一年的心理醫生,吃安眠藥、抑郁藥等,已經承受很大的懲罰。
她也稱,學曆只有中學程度,對法律不太了解,如今已吸取很大的教訓,以後也不會再做這樣的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