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路火鍋店外持刀砍人案,46歲中國籍男子昨天在醫院面控。男被告和女傷者目前都傷得不輕,後者的情況尤爲嚴重,或有生命危險。
被告程國源(譯音)昨早9時在陳笃生醫院病床上通過視訊面控。他面對一項企圖謀殺指控,聽完通譯員念出控狀後,面對法官的提問始終保持沉默,僅點頭回應。
案發時,被告涉嫌手握菜刀,到火鍋店外追砍女傷者,造成她頸部、頭部多處重傷,鮮血直流,左手也幾乎被砍斷。其間,附近店員和民衆不斷朝被告扔擲椅子、燒烤盤等物品,試圖阻止被告的危險行徑,但被告絲毫不理會,繼續攻擊女傷者,間中也舉刀自殘。
附近店員對女傷者也有印象,火鍋店下午三四時開始營業前,通常都由女傷者負責開店。
據了解,被告和41歲的女傷者韓紅莉(譯音)曾是夫妻,兩人目前都傷得不輕,後者傷勢尤爲嚴重,可能有生命危險。
被告持刀行凶時,也割傷自己的手腕和脖子,他和女傷者後來都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送院急救。
根據《新明日報》報道,隔壁中華火鍋店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男店員說,兩家火鍋店是毗連單位,算是“鄰居”,大家平時見面都會打招呼寒暄。該男店員說,女傷者曾透露她來自河南,育有一對兒女。
庭上揭露,被告昨早動了一次手術。他出院後將被安排進行精神評估,案件5月6日再過堂。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這起砍人案發生在本月14日下午5時30分許,地點在美芝路75號的重慶正宗老火鍋店外。
警方到場後圍堵被告,並指示他趴下,但被告似乎聽不懂英語指示不願配合,最後被警員用電擊槍制伏。
另一方面,警方明天會在警察廣東民大廈頒發公衆精神獎,以褒獎在這起案件中見義勇爲救人,阻止被告行凶的公衆。
根據刑事法典第307節條文,企圖謀殺罪名一旦成立,可面對終身監禁,或最長20年的刑期,以及罰款或鞭刑,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