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公衆,警方資源應該善用在真正的罪案和緊急事故上,而不是調查假案或假資料。報假案或提供假資料者將面對法律制裁。
警方今天(5月1日)發文告指出,當局在昨天(4月30日)早上約8時30分,接獲一起搶劫傷人案。
一名50歲男子,疑謊稱自己被打劫,涉嫌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遭到警方調查。
東陵警署的警員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查案人員調閱閉路電視,發現男子的敘述與真實情況有出入。調查顯示男子涉嫌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而不是搶劫案裏的受害者。
警方的調查目前仍在進行中。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可被判坐牢長達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根據文告,報案的50歲男子聲稱,他在前往停車場取車的路上,被三名陌生男子襲擊,身上的23萬元現金也被搶走。男子甚至稱,三名男子得逞後離開前,還用棒球棍打傷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