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路上三大亂象,開重型車輛組車隊遊街、在停車場辦改裝車集會及開非法改裝摩托車,至少五人協助警方調查。
警方昨天(5月2日)發文告說,根據一段4月30日在網上流傳的視頻,一組由拖車頭、迷你巴士、卡車及其他車輛組成的車隊,4月24日在樟宜路往芽籠路的路段行駛。警方指出,這個活動未獲得警方的許可進行。
警方已確認三名男性主辦者的身份,他們介于22歲至26歲。他們因未持有准證在道路上進行活動,正協助警方調查。
另一段4月30日在網上流傳的視頻畫面顯示,一組轎車4月29日在加冷迪卡侬(Decathlon)外的露天停車場集合。警方接獲通報後,出動警員到場維持治安,警方也正在了解這起事件。
這個活動是由Basement 1媒體公司舉辦的“Into the Night”車會,主辦方前天(4月30日)下午在面簿發文重申,活動是合法舉辦的,無奈現場有人做出不負責任的舉動。
主辦方也說,活動是在通知當局,並在沒有違反任何規定的情況下舉辦的。不過,有參與聚會者做出不負責任的行爲,執法人員才會介入,這是主辦方無法控制的。
另外,交通警察與陸路交通管理局也在4月30日展開聯合執法行動,打擊觸犯交通法令及非法改裝車輛的罪行。
當局在這起行動中發現,一隊沿著樟宜路往芽籠路的路段行駛的摩托車車隊中,其中一名摩托車騎士因穿戴一種未經批准的頭盔而接獲傳票。
陸交局發現13起涉及非法改裝車子的違規行爲,包括使用不適當的照明系統、經過改裝的排氣系統,及使用不符合規定的貼膜。
警方已確認了兩名22歲與23歲男主辦者的身份,他們因未持有准證在道路上進行活動,正協助警方調查。
警方說,在公路交通法令第143(7)條文下,任何人不得未經警方許可,在道路上進行活動。違例者可被判罰款高達1000元,或坐牢長達三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將面對高達2000元罰款或坐牢長達半年的刑罰,或兩者兼施。
警方提醒公衆,在沒有得到警方許可證的情況下,在任何道路或部分道路上舉行活動都是違法的。警方將采取嚴厲的執法行動,取締違例者。